许多 F1-OPT 学生因为豁免 SPT 所以即使长期待在美国也还是 NRA
前五年的时候 报税都报 1040-NR
但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在美国待满 183 天的话
虽然依然是 non resident alien for tax purposes
但却要缴卖出股票的资本利得税 30% flat rate
如 IRS 文件所述
https://bit.ly/3ulAPuf
这部份之前就知道
但我一直以为是只要交美国券商里头的交易的资本利得税
但最近问了 Deloitte 的税务顾问后
税务顾问居然宣称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在台湾的券商交易台湾的股票
其买卖价差之资本利得,也要缴 30% 的美国资本利得税
(注意因为其资本利得
依然是视为 not effectively connected with US trade or business
所以是缴 30% flat tax 并报在 Schedule NEC
而非像居民一样报在 Schedule D)
虽然税务顾问很专业,也不敢挑战他
但凭直觉,感觉绝大多数的 NRA 都应该没有意料到会是如此
也应该都没有正常报这种在台湾交易股票的资本利得税吧
所以想说上来问问版友有没有认识熟悉税法的律师
是否真的如 Deloitte 的税务顾问所说
待满 183 天的 NRA 真的要交国外股票帐户交易的资本利得税吗?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