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 绿卡配偶无美国境内收入

楼主: dierguarder (黑炭)   2016-10-12 02:28:03
绿卡持有者的配偶 无绿卡或公民身分
台湾工作的收入
配偶合报税的时候
海外收入也要课税吗 ?
33%的税很多耶 为什么在台湾工作也要报美国的税 .......?
无法理解
顺便问一下 非绿卡或公民身分那方海外所得有10万美扣除额 ?
作者: IMPOSSIBLEr (I'm possible rrr)   2016-10-12 03:08:00
我想您可以选择不要合报吧,合报的扣除额比较高,那理所当然都要报啊,不腽你享受较高的扣除额却不用报收入有这么好的事?XDD
楼主: dierguarder (黑炭)   2016-10-12 03:09:00
扣除额这么少 分开报就变成另一个的税率上升很多
作者: jason770301 (Jason)   2016-10-12 04:07:00
海外有10万镁的免税额不是吗?还是你超过这数字很多XD
作者: pipicute (pipicute)   2016-10-12 04:43:00
美国税制属人所以需要报全球收入吧。而且税法上定义公民/居民,不等于移民法的定义。
楼主: dierguarder (黑炭)   2016-10-12 10:02:00
所以我的问题是 在台湾的收入有10万免税额吗@@?
作者: rockphiler   2016-10-12 10:31:00
这就是为啥有人放弃美国籍
作者: yay0909 (椰林)   2016-10-12 10:35:00
合报→税率低,但是夫妻收入都要报;分开报→台湾的那个不报,但是税率较高。自己选一个吧,哪有好处都要,义务都想躲的?
楼主: dierguarder (黑炭)   2016-10-12 10:48:00
合报没有税率低 ......
作者: IMPOSSIBLEr (I'm possible rrr)   2016-10-12 11:11:00
建议您咨询会计师喔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10-12 11:34:00
合报有比较多的抵税额,如果配偶收入低的话,确实会划算如果你觉得合报不划算,那就MFS,不要MFJ;非常简单合并申报的话,海外所得排除是每个人独立的,你的配偶可排除如果你也住海外330天以上,那两个人都能排除十万,共20万
作者: xatier (一切重来就好了...)   2016-10-12 13:31:00
不想报税就放弃居民/公民身份阿
楼主: dierguarder (黑炭)   2016-10-12 14:26:00
另一方只在台湾工作 哪来身分放弃.....
作者: callTM (TMD)   2016-10-12 14:26:00
我想这篇得到这么多回复是因为你写了你无法理解这段话吧。感觉感觉很傻眼haha
楼主: dierguarder (黑炭)   2016-10-12 14:27:00
一方在台湾工作没身分 一方在美国工作有身分然后在台湾工作的要被扣33%税? 怎么想都无法理解阿在加上州税 扣完剩一半 收入又不高 哪里合理
作者: callTM (TMD)   2016-10-12 15:03:00
税不就一个规则而已吗?有什么合不合理?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10-12 15:13:00
如果你的所得超过23万,她多出的所得才会使用临界税率33%若配偶不想用居民身份报,那你就报married filing separate我前面说过了,你的配偶住海外330+天的话就能排除海外所得就算不想排除,报给台湾的税也可以抵税foreign tax credit
楼主: dierguarder (黑炭)   2016-10-12 15:18:00
对方所得超过23万 台湾方的所得不到3万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10-12 15:18:00
规定都蛮合理的;不会让你一份所得缴两份税
楼主: dierguarder (黑炭)   2016-10-12 15:19:00
所以台湾方的所得不满10万 就不需要缴税给山姆大叔?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10-12 15:19:00
总之,你自己算算看MFJ还是MFS比较划算,有两种选择,有弹性
楼主: dierguarder (黑炭)   2016-10-12 15:20:00
c大可能搞错了 我是台湾方 如果在台湾没有住超过330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10-12 15:20:00
如果选择MFJ,还可以选择FTExclusion或是FTCredit二选一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10-12 15:21:00
谁是台湾方不重要;你的原文也没讲清楚你有没有住330+天如果没住满330天,你可以选择延期申报然后住满330天
楼主: dierguarder (黑炭)   2016-10-12 15:23:00
那不可能 因为要去美国考试 orz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10-12 15:23:00
这样就可以FTE,如果不肯住满330天,那就FTC,再不然就MFS最后一招就离婚;有些美国人为了省税,故意不结婚/离婚看你认为值不值得为了省这一点钱而这么做任何连续365天里住满330天就行,不必采用日历年度
楼主: dierguarder (黑炭)   2016-10-12 15:26:00
算过啊 扣33%下去15万台币.....收入又不高要去医院见习两个月 所以整体来说365里面330就无法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10-12 15:30:00
那就只剩下缴婚姻税及离婚这两个选项了;只能怪当初没先算你说合报的税率没有比较低,但却又不肯分开报,这是个矛盾两种报法一定有一种的税比较低,代表净税率较低,就选那种
楼主: dierguarder (黑炭)   2016-10-12 16:39:00
谢谢 我了解了
作者: jason770301 (Jason)   2016-10-12 16:45:00
老实说15万台币对23万镁年收的人应该少到不行吧,叫你老公提供生活费补偿你的税损失就好了
作者: boblu (六百)   2016-10-12 23:15:00
原po又没有要选总统 依法节税 一毛都不想多缴 这并没有问题但是原 po 自己还没搞清楚法规就先嚷嚷说不合理 就令人无语另外乡民不是你的免费会计师 何况若乡民给你的建议错误造成你的重大损失 找谁赔?税的事情 批踢踢上问个大方样 细节请还是找专业会计师
作者: pipicute (pipicute)   2016-10-13 03:08:00
诚心建议原po既然选择跟外国身份的人结婚,往后也会用到外国资源,最好花些时间理解外国税务制度。美国华人很多所以喂故狗中文相关文章也很多。毕竟有些国家不像台湾帮你算过,少缴补一下就好,有些基本认知会比较好,要不然出事会很麻烦。
作者: miluco (I'm feeling lucky)   2016-10-13 23:27:00
C大真的太有耐心了,我看到无法理解就无言了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鸟 )   2016-10-14 02:49:00
看不懂,收入不高怎可能要课到33%的税?
作者: callTM (TMD)   2016-10-14 03:00:00
很简单..老公赚到mfj 要33% 但他个人赚一点点。然后mfs反而比 mfj 不划算所以不愿意分开报。所以上来讨拍说规则不合理
作者: moonshade (一只欧拉猫)   2016-10-18 10:00:00
美国税制收入高到一个程度就会变成逞罚结婚,这个案例看起来分开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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