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买房汇款

楼主: JustinAnders (Justin Anderson)   2016-02-24 13:07:00
各位版友好
最近在美国买了栋新房子想请教个问题。
本目前是OPT状态再美国工作,父母也没有绿卡。
这次买房是要用cash付清33万美金没有贷款。
本人在台湾帐户约有五六百万台币,
想请问这样直接转入美国自己的帐户会有赠与税的问题存在吗?
剩下的金额想采用部分金额汇款到title company部分金额
请父母亲以及朋友汇款到我美国帐户。
想请问这样的方法会有什么问题?
如果有更好的方法也请各位版有提供参考。谢谢大家
作者: pest (这些分钟妳有没有想过我?)   2016-02-24 13:35:00
自己的钱当然没有赠与税问题 台湾你的父母一年各可赠220万这样应该就差不多了 剩下就先写个借据用借贷吧 明年再赠
作者: maxisam (伪.强者)   2016-02-24 13:38:00
你的问题在于 报税 FBAR填过没? 你在海外资产有500万付清没贷款是有点没有投资概念就是了现在利率这么低 你不借钱真是太浪费了
楼主: JustinAnders (Justin Anderson)   2016-02-24 13:48:00
没有报过税今年第一年再美国开始工作
作者: maxisam (伪.强者)   2016-02-24 13:54:00
你在美国有利息收入 就要报税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2-24 13:59:00
非居民不用报FBAR;他的海外利息收入也不用报税在美国的收入少于个人免税额的话,也不需要报税
作者: maxisam (伪.强者)   2016-02-24 14:19:00
8938也不用吗 ? 非居民报8938 居民报FBAR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2-24 14:51:00
8938的条件不一样;某些非居民要报8938;但居民两个都要并不是居民就不需要报8938只有自愿当居民MFJ的非居民,以及萨摩亚/波多黎客的非居民才需要报8938;居民只要海外财产超过该数字就要报8938
作者: qitisland (qu-island)   2016-02-24 15:47:00
台湾是因为租税协定 所以查得到在美的赠与资料吗?
作者: pest (这些分钟妳有没有想过我?)   2016-02-24 23:29:00
不是 是因为你要汇出国结汇时一定有记录原po不付清大概也不好贷 因为还没信用记录 不过可以贷一成来养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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