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 三个月un-employment问题

楼主: crazybear817 (Jimmy熊)   2016-02-03 10:43:32
各位大大好
小弟opt在去年六月多开始
两个月后开始在一家公司实习
(等于三个月扣打用了两个月)
最近一家公司给我offer
由于实习已于一月底结束 加上剩下一个月扣打可以到二月底开始工作
我想请教如果现在回台湾三月回来(start date跟公司谈三月多)会不会有问题
三个月un-employment period是指一定要“在工作”还是只要有offer就无所谓?
担心回台湾就回不来了....
问了学校学校答复实在很慢
想请问有没有相关经验的大大可以分享
谢谢!
作者: eljoven (ham)   2016-02-03 11:16:00
不考虑去visa板问?
作者: sammael (混沌)   2016-02-03 11:23:00
应该是指要"在工作"
楼主: crazybear817 (Jimmy熊)   2016-02-03 11:57:00
原来有visa版!好的我去问!谢谢
作者: crazybear (Crazybear)   2016-02-04 05:52:00
"要工作"打错,有offer letter但是不能超过90天没工作就好
楼主: crazybear817 (Jimmy熊)   2016-02-05 09:36:00
你是指90天内“有工作吗”?我询问OIE的人他们说是要实际工作。所以我请之前实习公司帮我延长offer了我刚刚还以为是我自己回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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