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诉] OverWatch板 swattw板主 滥删滥桶

楼主: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7-09-03 13:08:58
※ [本文转录自 Sub_GOnline 看板 #1PgQtWqe ]
作者: BaRanKa (☁☁☁☁☁☁☁☁☁☁) 看板: Sub_GOnline
标题: Re: [申诉] OverWatch板 swattw板主 滥删滥桶
时间: Sat Sep 2 02:58:37 2017
※ 引述《BaRanKa (☁☁☁☁☁☁☁☁☁☁)》之铭言:
: ※ 引述《greed720 (锥子尾小鸡笼)》之铭言:
: : 案件申诉
: :  ̄ ̄ ̄ ̄
: : 看板群组:OverWatch
: : 申诉人:greed720
: : 申诉看板/板主ID:overwatch/swattw
: : 认定或处分之事由、内容:
: : 文章过短、抱怨文应置底讨论,抱怨游戏之检举功能,应置底讨论。
: : 不服之理由:
: : 主要是讨论游戏内容之禁言显示遮挡到玩家视野问题,
: : 该板主swattw却指鹿为马,用原文“文章过短、抱怨文”为理由删文加水桶,
: : 此板主已连续三次恶意删除本人文章及水桶,第一次他呛我检举时间过了,
: : 第二次他理亏撤销我的水桶,这次则是乱扣帽子指我的文章为过短文章,
: : 指抱怨文必须在他开的文下方回应才符合板规,私信询问他过短文章的认定,
: : 他不但不回我询问的问题,反呛“这里不是巴哈姆特,(申诉)请找另一位板主。”
: : 文是他删的,桶是他桶的,却用“不想收到我的信”为理由,拒绝沟通,
: : 也不回答我的问题,此板主在ow板上开文大谈自己要升大四,要当毕代的私事,
: : 却不许其他人讨论游戏内容,公器私用,蓄意作为导至ow板人气直落,
: : 以下附上被指文章过短的原文。
: : 所附证据:(完整贴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转录文章并编号)
: : ==违规原文==
: : [讨论] 禁言有必要在左下角弄一块大白色挡视线吗
: : 我觉得玩家不分青红皂白检举你言词羞辱,
: : 官方也不查证,有人检举就马上罚禁言,
: : 未免也太扯了吧?
: : 现在还变本加厉,禁言就算了,
: : 新增左下角一大块红白色挡在那边要告诫你,
: : 没办法按掉,完全阻挡到视野,防碍游戏进行了,
: : 这种作法,好像把人当成罪犯一样来羞辱,我觉得很不恰当,
: : 建议官方自重,难道对方在占点,己方托比昂放点不进,
: : 还在点外面盖炮塔,我不能讲?
: : 一讲,玻璃心碎掉,恶意按检举算我衰小是不是?
: : 大家懂我意思吗?难道我身为OW名人,就要受这种罪是不是。
: : ==板主公告==
: : 1. 按本板板规第七条第二项第六款认为:“应于置底讨论而单独发表成一篇文章者。”
: : 2. 查本板置底讨论区之公告:“请过短文章、抱怨文移驾至此处讨论。”是以抱怨文应
: : 至
: : 置底讨论区讨论之。
: : 3. 次查使用者发表文章系在抱怨游戏之检举功能,应至置底讨论区讨论之。
: : 4. 复按本板板规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款,水桶应加重二分之一,处水桶30日,应为妥
: : 适
: : ==沟通纪录==
: : 这里不是巴哈姆特。
: : 请去找另外一位板主,我不想收到你的信感恩。
: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09-02 11:08:00
已结案不另回
作者: greed720 (錐子尾小雞籠)   2016-09-02 11:47:00
你根本没看我的文也能作判决,你的决定根本不重要。在还没看我的申诉文章之前,之后,你就决定不改判了我认为你及该斗阵板务,都没资格继担任板职,请自请下台你的文章有非常多先入为主的成见及抹黑,我不排除提告我来教育你,非检举人及被检举人留言干扰板面水桶一周你看我是学生?我看你在职场上还经常被定。连转录的文章你都可以没看,把检举文章搞错弄大乌龙不断的搞错重点,又一副想说教指导的语气,你令人厌恶你令人厌恶,还继续担任小组长,难道你就自卑了吗?你句句认为我该如何的态度,你只是沉浸在权力里罢了。我认为你没搞清楚,现在不是他来教育我,是我来教育你而你还一副,我是小组长耶,的心态在回应,死不认错我反过来问一句,你小组长又怎样? 不知自己判决多可悲吗整天我小组长小组长的讲,都不会不好意思是不是?我告诉你谁是学生,在斗阵板开文说自己升大四、当毕代的你坚定认为我是学生,这种情绪化的发言,我不希望再看到如果你要继续看球赛,放著板务不处理还搞乌龙弄错申诉文继续强调自己不过是“凡人”,难不成你以为我把你当成神自重吧,在你的回文里,我仍然看到许多你仗着自己是小组长,语气傲慢自以为是的心态,我不会尊重你这种人。你长篇大论根本没有针对我的申诉回应,只是为了逃避责任我的文章根本不符“文章过短、抱怨文”这两项一开始我转录文章你没看,判决我申诉无效,程序不符开始甚至大摆乌龙搞错申诉的文章来定人的罪开始,你就露出了马脚,代表一开始的申诉文你根本没看,你还装没事一样?如果一开始的申诉文你有看,根本不会搞错申诉文章。这种最基本的逻辑你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我认为你应该回学校,重新学习,进行基础再教育。
楼主: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7-09-03 13:09:00
判决确定,不予更改,此为greed720第二次水桶三十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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