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修正

楼主: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6-08-18 20:22:06
修正第 21 条 第二项
原文为:
警告记录期为180日,警告期内违反本板第七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三项、第八条、第十
条、第十之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或其他规定者,处水桶
7日以上30日以下。
修正为:
警告记录期为180日,警告期内违反本板板规者,依本板板规第二十二条第三项处断。
修正原因:
原本设计是要警告期内的人违反板规应加重,但是我写错了。修正之。
自2016.08.19 00:00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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