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hema (rhema)》之铭言:
: 不知道这篇适不适合PO在板上讨论 如果板主觉得不合适 请删除没关系
: 因为此板仍在观察期 相关板规只有进版画面有文章分类说明
: 但针对板规部分尚未有什么规定 (如果我有漏看欢迎指正谢谢)
: 想请问板主是否能针对:
: 1. 文章无关板旨、未满字数等
这一项由于牵涉较大 例如我或许可以发一篇闲聊文标题是
[闲聊] 在眼镜行的各位吃腻店家附近的午餐了该怎么办
这样也算是符合本板主旨
: 2. 具争议性:谩骂、私人恩怨等
: 3. 未经当事人同意公开或影射个资:脸书、手机号码、名字谐音、工作地点等
这两项已经是现代社会的普世价值 且都已有法律规范 建议不要以身试火
PTT任何站规或板规都不可能凌驾于中华民国法律
必要时板主绝不会偏袒任何一方 提供相关证据
: 这三点建立相关板规 好让将来板上板务可以顺利运作....
: 一点建议 希望板主可以参考 谢谢:)
原定在征求板主后 与另外一至两位板主讨论后再订定板规
以避免一人权力独大以及可能的诸多盲点
因此目前执法仍以本人的自由心证为主
但若有人不断反复的挑战极限
订定临时板规或直接处罚也会是可能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