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刚刚盘后收到的新公告
金管会宣布:
当日收盘价跌幅达3.5%以上,次一交易日不得以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放空
金管会于本(21)日宣布自即日起采行下列措施:
一、
投资人融券卖出或向证券交易所借券系统、证券商或证券金融事业借券卖出上市
(柜)股票及台湾存托凭证,于该有价证券当日收盘价跌幅达3.5%以上,次一交易日不得以
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融券及借券卖出,惟次一交易日之收盘价跌幅仍达3.5%以上,则持
续进行价格限制措施。但证券商及期货商因办理业务之买卖报价或避险需求所为之融券及
借券卖出,不在此限。
二、
前开限制不得以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融券及借券卖出之交易日,投资人从事有
价证券当日冲销交易,现券卖出后未完成反向交易,其卖出价格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者
,不得变更交易类别为融券卖出或借券卖出。另金管会表示,请证券商多提醒投资人注意
相关交易风险。
金管会将持续密切关注国内外金融情势及证券交易市场动向,适时审慎评估及进行应变。
联络单位:证券期货局投信投顾组
联络电话:(02)2774-7127
如有任何疑问,请来信:本会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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