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009/1277058.htm
历经去(2017)年8月台指期闪崩千点、今(2018)年2月台指选择权大屠杀两大事件
,期交所分阶段推出动态价格稳定机制,预防市场异常行情再现,将于11月19日实施
“国内股价指数期货适用动态价格稳定措施”及“电子期货纳入夜盘交易适用商品”
两项制度调整。
期交所表示,考量电子类股占台股权重已达5成以上,且于美股开盘后,科技股、台
湾电子权值股在美国上市的存托凭证(ADR)价格波动,均对台股有一定影响。将同
时在今年11月19日将电子期货纳入夜盘交易适用商品,当夜盘交易时段电子股有较大
波动时,交易人即可运用夜盘电子期货进行避险交易,预先掌握交易契机。
期交所表示,为强化期货市场价格稳定,期交所分阶段推动“期货市场动态价格稳定
措施”,以防范错误下单、胖手指及盘中委托簿流动性瞬间失衡所导致的盘中价格异
常波动,第一阶段已于今年1月22日上线,适用商品为台股期货及小型台指期货的近
月、次近月及跨月价差契约。
第二阶段适用商品除第一阶段已实施的商品外,将扩及所有国内股价指数期货商品,
包括台股期货、小型台指期货(含周契约)、电子期货、金融期货、非金电期货、台
湾50期货及柜买期货等所有股价指数期货的月份契约及跨月价差契约,将于11月19日
上线实施。
另外,期交所于2017年5月15日上线夜盘交易以来,逐步扩增夜盘交易适用商品,包
括台股期货、小型台指选择权、台股期货、道琼期货、黄金期货及选择权、布兰特原
油期货在内,共有1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