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是营业员最重要的资产,保护你的客户,就是保护你的收入,就是保护你的家人。
2015/08/24 台指期货与选择权因流动性风险导致许多客户发生超额损失(over lose),金
管会为维护客户权益,规定期货商应于风险值25%时将有超额损失风险之客户部分全部平
仓,以期达到保护投资人的目地,但期货商虽依规定于风险值低于25%时将客户部分强制
平仓,但并无本着保护客户本金的立意,以市价+不通知的方式执行强制平仓动作,造成
许多投资人不必要的超额损失。本会认为此次事件所造成的客户之超额损失,期货商强制
执行市价平仓也须负部分责任与损害赔偿。
为保障证券期货从业人员劳工生存权及投资人权益,本会提出:
若您或您的客户并非自行下单平仓,而是因期货商强制执行平仓而造成超额损失,请向本
会提出申请诉愿,由本会代表共同向金管会及司法机关依法提出诉愿,请求期货商承担因
强制平仓所造成之超额损失。
附注:
当诉愿人数超过10人,本会将聘请知名律师担任本案律师代表人,并由本会依法正式提起
诉愿及诉讼。
本会网址: http://tsfu.org.tw/
专案诉愿信箱:tsfu@tsfu.org.tw
诉愿请附上
1. 姓名与联络方式
2. 简易陈情内容
3. 权益数与成交单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