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第一个问题,我想应该是不太可能的,目前券商也怕你洗钱,所以基本上要从证券户
汇回来都会要求要"本人"帐户,所谓的"本人"就是开户本身,另外海外所得的问题,据我
目前问过银行的标准,应该会是在您要汇回来的时候要进行申报项目,否则银行不会让你
结汇,另外您说道的方法是可以考虑的,如果额度够是可以这样处理。
海外分公司的问题,其实也可以自己在海外银行开户,然后把在IB赚到的钱直接存在海外
,像我自己都是存在香港,基本上个人户只要不要进出的太夸张应该都不会被关注,这样
可以避免钱存在别人的麻烦,但是如果需要很大量的现金在台湾使用,这方法会比较尴尬
,因为还是有额度的问题,这只是可以把钱存在国外。而且可以直接在海外买海外理财产
品,其实不管在报酬率或商品选择上会有更多的变化,尤其是额度够大还会帮您提供投资
组合和顾问服务,协助您处理资产。重点是海外理财产品所得也不会被查到有税的问题。
另外BVI使用方法可以很多,现在BVI开户其实很多台湾银行都可以开设OBU了,手续上不
会太困难只是毕竟是"台湾"的OBU如果国税局要查银行还是会乖乖给资料的,BVI还可以考
虑在国外银行开户,做法上就会有很多种玩法,如果钱真的太多又被知道,有些人还会
BVI套两层,这样做法上会相对复杂,而且很多自己都会搞混,除非有特殊目的建议不要
。如果BVI在海外开设帐户我记得要开COI的证明,但是如果是新设的有些代办公司可以协
助处理,不过要另外收费,如果开设BVI会有每年要固定缴年费的问题,我印象中大约在3
万台币左右的年费,还是要看代办公司的收费状况,另外每年也会有一些调整。
另外还有一种做法是在香港设立公司,如果不营业只是设立纸上公司其实也是可以考虑的
,包括开户的等相关的需求都可以和代理公司谈,另外在申报上代办公司也是可以有秘书
服务处理的,这也是可以考虑的方式。总之要设立海外公司我比较建议还是挑成本低的做
法,否则年费付久了也是觉得很伤本的。
3.4这个我比较少预到,不过就我目前经验和认知上,钱只要没有进台湾,国税局基本上
是不会知道你的海外所得的,所以你在国外玩期权赚钱或赔钱我想国税局不会知道,因为
他只认定你汇钱回台湾的申报来计算当做你的海外所得,当然如果用其他名目进来就不会
被列海外所得,不过据我所知目前能列的名目不多了,毕竟国税局也会知道。
以上是我的个人经验和想法仅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