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的过程中,我真的还不曾使用过抽象类别,也不了解
使用抽象类别到底有何好处 ?
为了要了解Design Patterns的过程,因此开始阅读相关文章,
疑惑的是什么时候才需要用到抽象类别,只知道如果是一
个无法被具体化的东西就会被定义为抽象类别,而继承抽象类别
的子类别需要实作抽象类别内定义的函数,现在疑惑来了。
假设我有好几个子类别实作了抽象类别中的某个函数,在子
类别中各个类别都有自己的实作方式,如此就我看来抽象
类别只是提供了一个共同的 "方法名称" 的优点,然而抽象名称
就只有这点儿好处吗 ? 让我觉得可有可无都没差,反正各个
子类别都有自己的作法,就算我不继承这个抽象类别,我在每个
子类别自己设定相同的函数名称不就好了 ?
希望有Design Patterns的前辈能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