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篇医院申请公伤假需跑公文之后,
谢谢各位学长姐们,
已经跑了劳保局的公伤给付,
画了路线图、写了申请表,
目前申请已经过核准,
如照片
https://i.imgur.com/GNlyxiJ.jpg
只是,
本来膝盖后十字韧带旧伤重建的手术当下,
医生才发现左侧副韧带也受伤,
一并作了修补,
要休养三个月,
今天也再次填写表单申请公伤假给付了,
而我的病假也用完了、事假也请了,
医院说要“按正常程序”没有留职停薪,
如果假期用完还不能回去复职,
旷职三天就要处分了......
目前跑了职业医学科,
也申请了劳资纠纷协调会,
因为医院说我应聘的是“护理师”的工作,
而劳工局是觉得应该
“依我的体力、精神予以调职”,
而不是叫我自行离职,
所以会再谈。
在此提出,
也给遇到同样问题的大家一点案例,
谢谢学长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