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看诊拒填旅游史还脚踹护理师 桃园大妈10

楼主: fghj142 (亚亚)   2020-04-25 17:22:09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1名柯姓妇人本月13日在芦竹区某诊所看诊时,护理师以防疫为由要求填写健康史
等资料,柯妇却以是老病患为由不配合与护理师争执,过程中暴怒以脚踹护理师肚子,员
警据报将柯妇逮捕送办;检方侦讯后23日侦结,依涉犯医疗法之妨害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
务罪、伤害等罪嫌,将柯妇提起公诉。
芦竹警分局指出,64岁的柯姓妇人本月13日下午3时30分在芦竹区某家诊所看诊,蔡姓护
理师要求柯妇就诊前需填写旅游与健康史等防疫资料,柯妇坚持携入诊所柜台前填写,并
以自己是诊所常客为由,认为应该不需要填写,但蔡姓护理师仍以防疫为由,要求柯妇依
规定填写,否则无法为其提供挂号服务,柯妇突然暴怒辱骂护理师,一度以手机要拍摄蔡
姓护理师遭阻止后,动手拉扯蔡并以脚踹其腹部成伤,诊所立即报警处理。
检方调查,目前正值全民防疫期间,国人均应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并尊重医事人员专业,
柯姓妇人拒绝配合诊所防疫措施,并以脚踢伤护理师,引发社会舆论譁然,桃检检察官黄
冠中侦查后,认柯姓妇人已涉犯医疗法之妨害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务罪及刑法之伤害罪,
在警方提供相关监视画面佐证,确认柯妇犯行明确,依涉犯医疗法之妨害医事人员执行医
疗业务罪与刑法伤害罪,侦结提起公诉。
桃检署呼吁,根据医疗法第106条第3项规定,对于医事人员或紧急医疗救护人员施以强暴
、胁迫、恐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执行医疗或救护业务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下罚金,请民众切勿以身试法,桃检对于医疗暴力采零容忍,也绝不宽
贷,请全民共同为就医安全把关。
原文网址: 看诊拒填旅游史还脚踹护理师 桃园大妈10天就被起诉可判3年 | ETtoday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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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3/1698350.htm#ixzz6KcAXCz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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