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3 06:00
◎ 邱慧洳
卫福部台北医院附设护理之家去年发生大火酿十五死悲剧,新北地检署认为代理护理长与
护理人员因违反“禁止住民使用自备电器”之义务而将其二人起诉。
“禁止住民使用自备电器”是护理人员之业务吗?
在临床实务上,护理人员业务范围多如牛毛,举凡帮病人换床单、订餐、发餐,到病房灯
泡坏掉也要护理人员打电话给工务科来维修皆属之,有些诊所护理人员还要刷马桶与扫厕
所;护理人员业务之杂,也要你真正当过护理人员才能体会,现在又多了一项检察官认证
的“禁止住民使用自备电器”业务。
护理人员业务范围包山包海,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因医院为精简人事成本而让护理人员管太
宽管到海边去,管到导致不了解护理专业的社会大众都以为上述不关护理专业的工作都是
护理人员的业务。
反观“法律”,就比较善待护理人员。
依护理人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护理人员业务范围为“护理评估、护理措施、护理指导、
护理咨询与医疗辅助行为”,“法律”划给护理人员的业务范围深具专业性,这才是对具
专业知识的护理人员应有的尊重,而装睡的医院雇主应张开眼睛看一下护理人员法第二十
四条规定。
从护理人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以观,“禁止住民使用自备电器”不该是护理人员的业务,
护理界应该力倡“临床实务上的护理人员业务范围”不能逾越“护理人员法第二十四条规
定的护理人员业务范围”之理念,护理人员如把不具护理专业性的业务与非法律所赋予的
业务揽在自己身上,其结果则是平添太多作为义务,一旦违反作为义务,你我他都有可能
是下一个业务过失致死罪的加害者,如此一来,护理人员与恶的距离太近了,除让人不寒
而栗,亦重击了护理界的士气。
(作者为台北护理健康大学通识教育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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