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事情是这样:
第一天,护理师A接了新病人并抽了相关血液送检,
过程中A针扎了,所以抽了相关法定传染病的检体。
第二天,病人法定传染病检验结果阳性,
感控室短信告知主治医师及电话通知单位护理师B(当班主护),
主治医师没有告诉除了他团队以外的医师,
护理师B写在交班本上,没有告知护理长或其他同事,
所以除了与B交班的下一班跟下下一班知道病人阳性以外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第三天,护理师B请护理师C协助抽血,
没有告诉护理师C病人有法定传染病,当然也没告知需要防护措施,
而他也不幸针扎了。
第四天,C回头看病人抽血报告才知道该病人法定传染病检验阳性,
LINE问了第二、三天都没上班的A才发现他也不知道检验阳性。
想问这样责任归属是谁?
或是谁都没有责任?
因为保护病人隐私吗?
各医院对法定传染病的对外通报流程应该都很完善,
但想问学长姐们的医院是否有规范如果检验阳性,
应该要通报/告知护理长或是有接触过的同事呢?
对于这样的工作环境,我心生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