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训对象:国内各公私立专科以上护理科系毕业,领有护理师证书,并具急重症临床护理
工作经验满二年以上,对麻醉工作有兴趣之护理人员。
二、招训员额:8 人。
三、训练时间:自 107 年 03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02 月 28 日止,为期一年。
四、训练内容:包括授课(师资阵容将由本部主任、专科医师、专任讲师等授与麻醉相关之生
理、药理学、基础及临床麻醉学)、临床见、实习等。
五、训练费用:受训期间院方每月给予学员基本薪资 22,000 元;上课期间学员基本薪资每月需
扣除训练费及医院成本及自付劳健保费,每人约新台币 15,000 元整。
上课书籍:自行购买。
六、报名方式:
(一)一律采通讯报名,报名表请至奇美医院网站/最新消息,或麻醉护理学会网站/求才求
职公告,下载报名表,并连同毕业证书、护理师证书等影本及服务证明文件、优良表
现、推荐函等佐证资料邮寄至本院。
(二)邮寄地址:710 台南市永康区中华路 901 号 3 楼麻醉部 “麻醉学员训练小组收”。
(三)联络电话:06-2812811 转 53321。
七、报名日期:即日起至 107 年 1 月 12 日下午 14:00 止。
八、参训人员甄选日期:笔试 30﹪、资格审查及口试 70﹪。
(一)笔试:107 年 1 月 15 日上午 10:00(包括基础医学、基础护理学)。
(二)口试:107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2:30。
九、放榜日期:107 年 1 月 18 日 14:00 网站公告。
十、报名缴费方式:报名费 500 元,以划拨方式至帐号:00338871(受款人户名‘奇美医疗财团
法人奇美医院’),请注明‘麻醉学员报名费’。收据证明于报到时发给。
十一、训练期间相关规定:
(一)受训期间食宿自理。
(二)开训前一周内完成体检,并缴交体检结果至主办单位。
(三)训练期间之考核:训练期间分三次评值。
(四)违反重大医疗纪律时,得经麻醉部主治医师开会讨论决议是否退训。
(五)各阶段考试及实习成绩无法达到标准,即予退训,恕无法退还每月受训费,亦不发给
训练证明。
(六)受训期间,请假不可超过三次;请假超过学习总时数之 1/6 者,不发给训练证明。
(七)受训期间因以上规定无法完成训练者,恕无法退还每月受训费亦不发给训练证明。
(八)受训期间不享本院员工福利。
(九)受训之学员于开训三个月后,需加入所属专业之专业团体(麻醉护理学会)。
(十)本训练班并不保证任何就业机会,实习结束后,视本院出缺状况,依评值成绩及临床
表现状况之评比,安排至本科或本院其他院区麻醉部(科)工作,经录用需签约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