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vans0936 (阿嘎西)》之铭言:
: 版上的各位大家好,第一次上来发文,想分享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 我是工作满一年后在今年六月中又续签两年约,10月的时候刚好幸运考上校护的职缺
: 向院方提出离职时要求赔偿三万多块的违约金,说这是职前训练及员工教育训练的费用
: 我向院方说明劳资法的规定、职前训练及员工教育训练不是专门为我开课等说明
: 院方就推说但是签合约的时候你就看过内容而且同意签约等等理由
: 我就说那就请劳工局来判定我该不该付,院方就说好阿!让劳工局来判定
: 后来我离职流程没跑完就直接到卫生局办理职业登出那些手续,直接到新工作上任
: 医院那里再也没回去完成离职手续
: 经过这件事,我深深觉得不管是护理人员或其他医疗人员
: 真的要勇敢地为自己争取合理权益,医院真的就是看人在欺负的
路过看到这篇 来回一下 小鲁医师 其实医界都有这种问题
就是违约金的问题 其实不要管它就好了 要离职就直接离职
因为违约金成立要件是指对方出钱"训练"你
文中根本几乎都是在工作啊 就算有训练 也不是主要的
即使你有签约 违约金这块有不小的机会是无效
再说 医院如果要逼你付 只能提诉讼
现在护理人员有够难请 告过一次 下次应该没人敢去了 呵呵
希望大家都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