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士林区百龄国小(附设幼儿园)征代理护理师
一、工作地点:台北市士林区福港街205号 (较近剑潭捷运站)
二、聘用期间:自106年9月1起至 107 年 6 月 30日止。
三、待遇:依公立幼儿园契约进用人员之进用考核及待遇办法,月薪新台币34155起
四、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资格
1.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 (双重国籍不得报名)。
2.无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以下称幼照法)第27条第1项各款情事之一,
若事后发现报名当时具幼照法第27 条第1项各款情事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3.专科以上学校毕业领有护理师证书,从事护理工作1年以上经验或高中护
校毕业,领有护理师证书,从事护理工作2年以上经验。
4.基本救命术研习8小时证明。
(二)另具备以下资格为佳
1.具地区医院以上临床护理经验,或公私立学校、卫生所卫生护理人员实
务工作经验合计二年以上(须检附服务证明)、相关证照(ALS、BLS、
BLSI、ETTC、ACLS、EMT、EMTI证照),有儿科、急诊室经验及营
养专长背景为佳。
2.熟悉电脑文书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为佳。
五、工作项目:
1.主持幼儿园健康中心事务,推展学校卫生工作。
2.幼儿餐点设计及食品安全登录与管理。
3.幼儿团体保险相关事宜。
4.校外教学活动紧急救护。
5.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六、意者请电:02-28817683 转 880,张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