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好意思 我是帮女友问
有两个问题~~
第一个:
她是今年7/4签约,开始三个月试用期(薪水较低,但无轮班)
可是这次班表排出来,9/23却被排了小夜
如果我算数没算错,那时候应该还是试用期吧?
第二个:
因为第一个疑问,我有稍微爬文与查询,结果发现了劳基法规定
“两周内,工时不得超过八十四小时”
但不确定正确的算法,我自己帮她算是
这周上班日为→ 周一至周五 周日
下周为上班日→ 周一至周五
总工时是 11*8 = 88
这样应该是超过了吧(跨月不知道有没有差?)
如果上面有不符合劳基法规定,应该是先向护理长讨论,再向市政府劳工局检举(如果不
改善)?
希望大家能为我解惑,因为想帮她一点忙,但其实什么都不太懂…
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