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pharmacist 看板 #1NUo4m_I ]
作者: Escaper (嘿嘿嘿) 看板: pharmacist
标题: [问题] 继续教育算加班吗?
时间: Tue Jul 5 10:53:33 2016
最近在FB上看到一则分享有关于教育训练劳基法的实务见解
因所有医事人员都须在6年修满120学分
http://tinyurl.com/jyo6ekv
内文如下:
劳动基准法 第 24 条 ( 73.07.30 )
要 旨:
雇主强制劳工于下班后参加与业务颇具关连性之教育训练,劳工可否请领
延时工资疑义
全文内容:雇主强制劳工参加与业务颇具关连性之教育训练,其训练时间应计入工作
时间。惟因训练时间之劳务给付情况与一般工作时间不同,其给与可由劳
雇双方另予议定。又训练时间与工作时间合计如逾劳动基准法所订正常工
时,应依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计给劳工延长工时工资。
我有打去劳工局问:得到的回答都是如果是雇主强制去上的话就可以报加班
不过我们去上都是自己找课去上,雇主不算强迫(也算半强迫)
照字面来看也算跟业务有关连,所以想请问各位的情况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