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机关
新北市立头前国民中学
人员区分
约雇人员
官职等
280薪点
职称
5等约雇人员(护理师职务代理人员)
职系
无
名额
1名(得择优录取候补人员1~2名)
性别
不拘
工作地点
23-新北市
有效期间
105/06/16~105/06/22
资格条件
一、国内外专科以上学校毕业者。 二、高级中等学校毕业,并具有与拟任工作性质相当
之训练6个 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经验者。 三、具护理师证书。 四、具中华民国国籍且无
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28条 各款、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第1项及 护
理人员法第6条规定之情事。 五、品行端正、具服务热忱者。
工作项目
1.综理全校师生卫生保健、紧急救护等相关业务。 2.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1.符合资格且有意任职者请检附:(1)甄选报名表(应含简要自述、学历、经历、专长
等并亲自签名)1份(2)相关学历毕业证书及相关考试及格证书、证照或经历证明影本
(3)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请以A4格式依上列顺序装订俾利审查 ,并于105年06月22
日前亲送或邮寄:242新北市新庄区中原路2号(邮戳至迟以105.06.22为凭,逾期或证件不
齐者以放弃论)并请于信封上注明“应征护理师5等约雇职务代理人员”及白天联络电话。
以上证件如有伪造、变造经发现者,倘业经录取,应撤销资格并依法究办。 2.初审合格
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属各机关学校自行遴补非编制人员公开甄选作业规定”之比例择优通
知面试,资格不合或未录取者不另行通知,应征资料恕不退还(欲退还相关资料者请检附
回邮信封并填写住址及收件人)。本项甄试由本校就应征人员中择优遴选,经录取者由本
校通知当事人,并依规定办理雇用手续,惟应征人员均不适当时,本校得予从缺。 3.联
络电话:(02)85222862分机601李小姐( e- mail:af1137@ms.ntpc.gov.tw) 备注: 1. 该职
缺之月报酬为280薪点(约新台币33,908元),本次签约期限:自实际报到之日起至105年10
月21日止(如请假人员提前销假,则至销假前1日止)。 2.本次征才得择优1~2名列入候用
名册,候补期间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算3个月为限,本校再有相同职务出缺时,依候
用名册依序递补。 3.请下载本校甄选报名表报名。(请至本校网页-一般公告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