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真的没打她的小孩,那妈妈就是诽谤妳,
建议妳硬起来,直接带着阿长去对质,
叫对方讲清楚,是不是真的有看到妳打小孩?
如果她还是坚持有,妳就说这是诽谤,妳要提告!
台湾的法律对于告人是很友善的,这也是为啥讼棍横行的原因,
当然我不是鼓励妳滥诉或者浪费法律资源,
只不过遇到这种鸟事,法律可以给妳的帮助真的很大。
而且你告了后,双方的“举证责任”差很多,
妳只需要证明,对方确实说过妳打了她的小孩,
这东西对方被找来做笔录的时候,应该就会直接承认了,
如果她那时不承认,那妳也刚好跟阿长证明她心里有鬼,
不然怎么一下有打,一下没打的。
至于对方需要证明的事情,就是你确实有打她的小孩,
一件妳没做过的事情,对方怎么可能证明呢?
所以这场官司妳胜算非常大,几乎是躺着赢,
另外也不用担心打官司请律师很贵什么的,
因为警察和检察官会帮你处理所有流程,妳只需要去报案就好。
之前我老婆也遇过类似的鸟事,同事抹黑她做了一件她没做过的事情,
我就叫她带着主管去对质,告诉对方坚持的话我们就法院见,
结果对方马上就心虚了,改口说是她记错了,一切都误会一场。
当然做到这地步,可能会让妳在主管心中黑掉啦,
可是像这种烂主管,就算妳在她心中很白,
她也只会糟蹋妳、不会帮助妳,那黑掉又有什么关系呢?
没必要为了这种烂主官吞下去!更何况妳又要离职了......
是说就我的经验,阿长不是都很挺自己人吗?
自己的护理师被乱抹黑,会发飙和病人据理力争到底吧?
直接叫自己的下属吞下去道歉是哪招啊?
※ 引述《inlongtime (黑心护理师)》之铭言:
: 事情是这样的 昨日一位五岁女童要on iv
: 我绑上止血带要找血管时他忽然用指甲抠我的前臂内测
: 是没有很大的伤口,但当下有吓到
: 所以我很大声的说
: 我在帮忙你,你在干嘛??
: 后来就继续完成on Iv的动作
: 打完针后,家属(他妈妈)还说 你刚刚抠阿姨,你要跟阿姨对不起
: 小朋友也和我道歉了
: 隔天,这位妈妈去找VS和阿长
: 说我前一日on iv时打他的小孩
: 还说我才工作一年多而已,不要让我care
: 紧接着就是阿长要我去和他妈妈道歉
: 我很愤怒,也很委屈,
: 现在,主管要我明天早上去和家属道歉,各位学姐们,觉得我要怎么办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