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们好~
家母目前在高雄的某照护机构(平台)担任24H照顾服务员(领有证照)
以前的工作地点主要在高医,但偶而也会被派到居家照护~
收入不差,因为是24H所以一天有2000,可是都要被机构抽成200
于是一天实领1800。由于家母已有3年工作经验,她不想再被抽成
开始想要私下找,病患的家属来洽询居家照护~~
但我妈妈自己也不慎清楚,这方面的管道来自哪里就是@@
于是以下有2个问题想请教
1. 病患家属和家母之间,免去照护机构的仲介,可以赚比较多钱没错
可是这样合法吗?
2. 承上题,以病患家属的角度,他们会不会因为没有照护机构的存在
对照顾员会有不信任的成分呢?
谢谢大家><
题外话: 有爬文看过别人的照顾服务员经历
发现家母一天能领1800好像算还不错的,也许我该和她说要知足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