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长姐大家好
学妹我在某民营医院的OR担任护理师
因为经济考量
想利用未排班的空闲时间去兼职
(一周约一天)
兼职地点是之前工作过的护理之家
想请教
1. 这是合法的吗?
我是有查到
(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相关法令及惩处规定:医师、护理人员、药师、营养师、物理治疗
人员、职能治疗人员、医事检验人员、医事放射人员、呼吸治疗师、心理师、技师、律师
、会计师、建筑师等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如有出租(借)专业证照或兼职等情事,依各
相关法令(如附公务员兼具专门职业技术人员资格者违反出租(借)专业证照或兼职之相
关惩处规定汇整表)规定予以适当处理。)
可是不是很懂它的意思,是只有针对公务人员吗?
2. 若是不合法的,那很多在诚征兼职护理师/士的是?!?!
3.若是可以,阿长说要扣税跟劳健保,这样对吗?!
4.如果时薪150/hr,这样算太低了齁?!我应该再多争取吗?!
拜托各位学长姐解答我的疑惑
感谢你/妳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