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台中市卫生所公卫护士招考

楼主: Dangel (冥神‧紫夜)   2014-07-01 21:13:27
http://ppt.cc/gfVL
台中市政府卫生局所属卫生所103年护理人员公开甄选
一、 录取名额:正取10名,备取10名。(正取人员按成绩高低顺序分发,放弃者由备
取人员依序递补)
二、 工作地点:台中市西屯区卫生所3名、台中市丰原区卫生所1名、台中市神冈区卫生
所1名、本市各区卫生所(预估缺4名)、台中市立仁爱之家1名。
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专业及一般条件:
一、 专业条件:
(一) 国内外大学毕业,并从事护理相关之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医疗院所、长期照护
、学校卫生、卫生行政等工作经验4年(含)以上者;或国内专科毕业,并从事护理相关之
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医疗院所、长期照护、卫生行政等工作经验6年(含)以上者。[以
护理师证书背面开(执)业登记动态戳章为凭或服务单位年资证明,年资采计至103年8月
2日止。]
(二) 持有护理师证书,且护理师证书背面开(执)业登记至少3年(含)以上年资者。
二、 一般条件:
(一) 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条、第28条不得为公务人员各款情事之一者及无公务人员
升迁法第12条各款规定之情形。
(二) 未具双重国籍或多国国籍之中华民国国民。
(三) 山地或离岛地区之公费生须服务完义务年资。
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日期:103年7月12日(星期六)及7月13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止。
二、报名地点:台中市政府卫生局1楼大厅。
地址:42053台中市丰原区中兴路136号,电话:(04)25265394分机5824,徐小姐。
报名费用及应缴资料:
报名时应缴交下列文件及报名费用(请使用本简章所附表件并先行填妥;为维护自身权益
,请备齐所有证件正本及影本,以凭资格条件审查,恕不接受补件,证件不齐者,不予受
理):
一、 最近1年内2吋正面脱帽半身相片2张(生活照不受理),背面请书写姓名,分别黏
贴于“报名履历表”及“准考证”。
二、 身分证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影本请黏贴于“报名履历表”,正本验后发还)。
三、 报名应缴验表件一览表。
四、 报名履历表(请黏贴相片、身分证影本并详填及签名)。
五、 准考证(请黏贴相片及书写姓名)。
六、 行政院卫生福利部核发之护理师证书正本及正反面影本(正本验后发还)。
七、 服务单位年资证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依学历护理师证书开(执)业登记未达4年(含)
或6年(含)以上者,应另提供服务单位年资证明,正本验后发还)。
八、 中文毕业证书正本及影本(正本验后发还)。
九、 具原住民身分之相关证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欲以原住民身分参加考试者需检附,
正本验后发还)。
十、 切结书。
十一、 委托书(亲自报名者免附);受委托人请携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国民身分证正本
,验后发还。
十二、 报名费:参加初试(笔试)者,收取新台币800元;进入复试(实作测验)者,
收取新台币800元。(完成报名缴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费。)
初试(笔试):
1. 笔试时间:103年8月2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30分,第一节:上午9时至10时
,第二节:上午10时30分至11时30分。
2. 笔试地点:国立丰原高级商业职业学校(台中市丰原区圆环南路50号),试场分配
表订于103年7月28日公布于台中市政府卫生局网站首页(
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
3. 试场于当日上午8时开放,依准考证号码入座;陪考人员请至陪考休息室,勿于
楼梯、教室及考场附近逗留。
复试(实作测验)
1. 实作测验时间:103年8月3日(星期日)上午10时至12时。
2. 实作测验地点:中国医药大学暨附设医院安康教学大楼5楼临床技能训练暨评量
中心(台中市北区育德路29号)。
3. 笔试录取人员请于103年8月3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0时,持准考证及国民身分证
(仍在效期内之驾照、有照片之健保卡或护照亦可)至中国医药大学暨附设医院安康教学
大楼5楼临床技能训练暨评量中心报到,并缴交实作测验费用800元以完成报到手续(完成
缴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费),逾时未报到者以弃权论。
作者: peiton (PP)   2014-07-01 23:11:00
可是看不出师级还是士生级耶
楼主: Dangel (冥神‧紫夜)   2014-07-02 08:31:00
士生级.卫生所对外招都是士生级 进去才能升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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