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记者吴佳珍╱即时报导】2014.05.28 10:57 pm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日下午通过“护理人员法”第24条修正案,将专科护
理师执业范围明确化。
过去没有针对专科护理师订定执业范围,依卫服部规定执业范围仅包含协助执行医学咨询
、病情说明、开立检验单及领药单、书写病程纪录单。但在实务中专科护理师经常需要在
医师指示下执行医疗业务,例如插胃管等,却没有明确订于护理人员法中,于是提出此修
正案,并通过专科护理师可在医师指示下执行医疗业务。
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立法委员苏清泉表示,目前全台约有4600位专科护理师,数
量虽然不足,但将专科护理师的执业范围明确化,将有助未来医师及住院医师纳入劳基法
后作为补充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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