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检举中心

楼主: steven0511 (平安是福气)   2008-07-30 21:11:26
如果有违规文章或是推文
欢迎版友到这里来申诉喔^^
作者: Blayne (Blayne)   2007-01-23 22:43:00
中东那边国家因为文化宗教因素限制太大 不然那边应该很多可
作者: loveaic (*Ai*)   2007-02-24 14:39:00
版主继续冷处理下场就是某人继续作乱,不意外之前有好几次明显犯意依然不处置,可能怕被某人缠上投诉吧但如果这样做订版规又有什么用,连一直再犯的人都治不了
楼主: steven0511 (平安是福气)   2007-02-24 14:59:00
"一个巴掌拍不响"
作者: a27281591 (皮皮)   2007-02-27 15:16:00
版主人真的很好 反正不要先动气 先打人就输了
作者: philandsam (盛小王)   2007-04-28 14:16:00
5202 fansboy 修文与版友吵架5802 抱歉"如果要水桶,可以阿 我一年 你两年" 语带挑衅
作者: fansboy (粉丝男孩)   2007-04-30 10:52:00
→ philandsam: 被这么多版桶过 想必很多个版都很宝贝原P人身攻击让我极度不舒服犯的版规是3. 禁止辱骂、过度暗示的文章:过度暗示的推文 而且是人身攻击的推文
作者: philandsam (盛小王)   2007-04-30 11:50:00
被捅过是事实 而且请问一下什么是人身攻击 你要不要去"笑话" "笑死人" 可是确确实实地语带挑衅喔查查看?
作者: fansboy (粉丝男孩)   2007-04-30 14:14:00
To:版主  philandsam滥用检举区当闲聊谩骂版主两条 为求公正 我愿意因为笑话和笑死人受处份但是对方先挑衅和人身攻击
作者: philandsam (盛小王)   2007-04-30 14:26:00
粉丝男孩 我没有当闲聊 是在做检举跟解释澄清而且你4/28就已经在对别人挑衅跟引战 当然应该受处分
作者: fansboy (粉丝男孩)   2007-04-30 15:15:00
TO:版主  他又恶意中伤  我4/28的那篇文根本没挑衅
作者: philandsam (盛小王)   2007-04-30 15:44:00
你说没挑衅 那你干嘛为了"笑话"跟"笑死人"自愿受处罚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有没有恶意中伤 跟谁挑衅引战是由版主跟版规判定 你用不着一直嚷嚷
作者: fansboy (粉丝男孩)   2007-04-30 16:47:00
TO 版主: philandsam真的把检举区当闲聊文用
作者: Kasper0202 (我爸需要賺錢)   2007-07-16 10:07:00
在ANTM C1~C23的文章中有几个人直接恶意攻击http://i.imgur.com/t2Yes0K.jpg
作者: bfetter (ヘイワードのバスケ)   2008-09-14 23:22:00
#1IB-eZa9 fansboy指示我出来面对与去面壁,已与原题相去甚远且造成我的不舒服,请板主明查后以板规3处置,谢谢。→ fansboy:我那只是比喻 要我教你吗? s-t-u-p-i-d stu追加同一篇文底下人身攻击。
作者: Jeffrey06 (杰佛瑞)   2008-09-15 20:51:00
这篇是fansboy检举中心吗
楼主: steven0511 (平安是福气)   2008-09-23 21:48:00
DOWN~
作者: fansboy (粉丝男孩)   2008-12-22 20:13:00
→ philandsam:做自己反被惹人厌的最佳例证 恐怕是阁下吧我已经受伤→ philandsam:您被处分过多次了 之后要怎么骂人 应该不需要我来教这句推文已经严重污辱到我的智商 什么叫做不用我来敎→ philandsam:多次被处分的阁下经验丰富 也许该教教我什么叫人身攻击又一个严重污辱
作者: philandsam (盛小王)   2008-12-22 21:01:00
1."做自己反被惹人厌" 算是人身攻击吗?2.恐怕...吧...是推测和不确定的语气 人身攻击怎么成立3.于争执的全部内容 本人皆使用尊称与敬词 并无不敬4.处分多次是事实 因经验丰富所以不用我教 与智商无关5.侮辱与人身攻击的定义 不能如此空泛 任由对方随便讲6.f版大于非本人的文章内与人争执 严重占据及影响文章版面 并多次制止仍无效 扰乱他人文章版面是否触犯版规
作者: sisi5566 (sisi)   2008-12-25 20:04:00
#1Grhw91Z fansboy一直影射我是有人故意开分身挑衅他闲聊区也有类似的推文,已经造成我个人困扰,请版主制止
作者: BornFish (Vrocks)   2008-12-28 22:17:00
什么时候要来个永久水桶的惩罚
作者: sisi5566 (sisi)   2008-12-28 23:55:00
版主再次请问,fansboy在公告说了解新版规后,却又在闲聊区以及文章 #1Gq7xMAV 推类似的字句,又影射他人故意挑衅,明显无视你的新版规,请问你要处理吗?在文章 #1GsmAatv 的疑似违规推文底下,版主只是口头提醒请问要多严重的程度,版主才会有实质的处罚?
作者: exempt (123)   2007-04-23 21:39:00
泰妈曾经在自已的twitter上写说观众所认识的Tyra只是她在
作者: dodoru (jomi)   2007-04-09 00:42:00
自由式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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