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的提问,在此提供单位督导的回复。
1. 我们是政府立案的社福单位→正确。
2. 如原文所述,我们承接台北市政府社会局之社区整合照顾服务方案,也就是您说的标
案→正确。
3. 既然是政府标案当然是有经费补助→正确。
4. 根据我们的理解,想厘清一下您的问题应该是想问:为何需要招募志工?
首先,先来定义专案人员与志工的不同,
1. 专案人员有社会局的聘用标准及规范,工作内容也必须遵守契约规定及满足社会局的
方案要求,可以领有薪水但若契约到期没有达标会扣方案补助。
2. 志工人员是社区内有服务热忱,希望能为了社区尽一份心力的民众们,属于社区资源
一环。
社会局定期办理志工训练,完成后领有证书和手册,未来去社区单位服务时能得到服务时
数证明和单位提供或许很微薄的车马费补贴,但相信愿意成为志工的民众通常都有高尚的
情操,得到的满足不是来自于金钱或时数,一定有其他的动力驱使着他们无私地付出己力
。
至于我们为何需要志工们协助,就像为何学校需要导护妈妈、马路需要义交、社区需要巡
守队。
我们希望能为社区推展更多我们想做的服务,但碍于人力和资源有限(单位仅有四名人力)
,所以需要与不同单位、邻里长、甚至志工伙伴合作,是一种社区产生资源并在社区使用
的概念,并不是将我们的工作交给志工执行。
我们想做的还有很多,也相信我们能做得更好。
若想了解细节,我们非常欢迎志同道合的朋友与我们联系,另有任何问题也欢迎拨打电话
询问或可抽空前来办公室做咨询,希望这样的回复能突破您所说的盲点:)
最后因您是直接回应到去年的文章,所以借此机会再附上今年的文宣xD
https://i.imgur.com/V3aQUo5.jpg
※ 引述《TPPCMAN ()》之铭言:
: 我请问一下....
: 社会局委托妳们 ?? 所以妳是有立案的公司行号吗?
: 如果是 那是否为 妳们标到社会局的案子 ??
: 所以 社会局有付钱给妳们 ??
: 那妳们征求 志愿服务者 也就是说 志愿者无偿帮妳们做社区服务
: 有盲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