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uZb793 (雨燕的巢穴)
2017-07-15 13:12:44我看过置底和版规了~____Y____ (Y/N)
(除了Y/N选项的那行请勿删除之外~以下文字可选择要不要删去 谢谢)
美众院通过国防授权法案 将评估台美军舰互停
〔驻美特派员曹郁芬/华府14日报导〕美国众院今天以344比81票通过“2018年国防授权
法案”,根据众院通过的议场审议报告,北卡众议员华克提出一项修正案,要求美国防部
长在2018年9月1日前提出一份非机密报告,评估美国军舰停靠台湾的可行性以及是否明智
。
华克也要求国防部评估中华民国海军停靠夏威夷、关岛和其它适合地点的可行性。国防部
长若认为有必要,也可提出机密报告。
美国参议院军事委员会6月28日已完成“2018国防授权法案”审议,其中包括一项条款,
同意美国军舰定期停靠台湾高雄港或其他适当港口,并允许美国太平洋司令部接受台湾提
出的军舰进港要求。由于参、众两院都有类似的文字,未来要看两院协商报告的结果是否
达成共识,而参、众两院都通过后,还要美国总统签字才能成为法律。
对于美国军舰停靠台湾,美国行政部门尚未公开表态,不过美国在台协会理事主席莫健日
前在双橡园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是困难,甚或危险的。
此外,众院外委会亚太小组主席游何也在审议通过的报告中提出另一项修正案,以国会决
议方式要求美国将移转防御武器及服务给台湾正常化。台湾政府要求采购的防御武器和服
务,美国防部长都应逐项考量,并与国务卿咨商,在符合标准程序下将对台军售过程正常
化。
这项修正案要求,在台湾提出采购意向书后的120内,美国防部长应与国务卿咨商后,向
国会适当的委员会提出报告,其中应包括:采购要求的状况;审视该项军售是否符合美国
的武器出口管制法案与台湾关系法;国防部长收到台湾采购意向书的日期、军售的价值、
国防部长对这项军售是否符合防卫计划的评估。
在法律生效后的180天内,以及每隔180天,国防部长应与国务卿协调向国会适当的委员会
简报台湾所面临的安全挑战,以及美台军事合作的情形,以及台湾所要求采购的防御武器
与服务的状况。
(自由电子报)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13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