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5议员7代表1村长 南投检方再提13人当选无效之诉
https://news.ltn.com.tw/news/Nantou/breakingnews/4170788
〔记者陈凤丽/南投报导〕南投地检署继提起南投县议员曾振炎、南投市代欧阳灿岳的当
选无效之诉后,今日再提13人当选无效之诉,包括5名县议员、7名乡镇市民代表、1名村
长,其中县议员部分,有第一选区的吴棋楠,第二选区的李洲忠、林友友、唐晓棻,以及
第五选区的林芳伃。南投检方强调,有直接证据或综合其他间接事证,足以证明当选人对
其亲友、竞选团队、桩脚的贿选行为,有共同参与、授意、同意、容许或默示,就是共同
贿选。
南投地检署今日提起第二波当选无效之诉,5名县议员名单中,以第二选区的3人最多,包
括有李洲忠、林友友、唐晓棻,第一选区则有吴棋楠1人,第五选区则为林芳伃1人,这5
名当选者在选举过程中或选后,都有桩脚被收押禁见或交保,而收押禁见的桩脚,都陆续
被起诉移审,法官多裁定交保并限制住居。
在乡镇市民代表部分,第二波被提当选无效之诉的当选人有7人,包括南投市代第一选区
张惠卿、第三选区石杏国;草屯镇代第一选区林永安、第四选区庄清南、简裴瑜;埔里镇
代第一选区陈谕韦;信义乡代第一选区邱瑞龙。至于村长的部分,被提起当选无无效之诉
的则为名间乡松柏村长谢文轩。
南投地检署表示,侦办南投县5合1选举贿选案,该署提起当选无效之诉的,合计县议员6
人,乡镇市民代表8人,以及村长1人,只要是有直接或综合其他间接证据,足以证明该当
选人对他的亲友、竞选团队成员、桩脚的贿选行为,有共同参与、授意、同意、容许或默
示,都视为共同贿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