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NU-EST板板规 V1.0 (2017/05/02)

楼主: karen820626   2017-05-02 13:03:19
★ NU'EST板板规 Version 1.0 ★
请大家发言确认清楚板规之内容并确实遵守
如有疑问及建议请寄站内信给板主:karen820626 / akuan
★ 一、基本规范 ★
1. 板旨:本板为NU'EST专版,讨论文章仅限NU'EST以及与NU'EST相关文章与内容,切勿
过度涉其他艺人及他板事务。
★ 二、称呼使用 ★
1. 称呼成员时请以官方艺名与本名为主,成员公开使用过之暱称为辅。
2. 成员正名
┌────┬────┬────┐
│ 艺 名 │ 英文 │ 本名 │
├────┼────┼────┤
│ ARON │ ARON │ 郭英敏 │
├────┼────┼────┤
│ JR │ JR │ 金钟炫 │
├────┼────┼────┤
│ 白虎 │ BaekHo │ 姜东昊 │
├────┼────┼────┤
│ 旼泫 │ MinHyun│ 黄旼泫 │
├────┼────┼────┤
│ REN │ REN │ 崔珉起 │
└────┴────┴────┘
3. 为达到板面整齐及方便搜寻,文章标题请一律使用官方艺名。
4. 粉丝名:http://imgur.com/L9WdeY2;但由于韩文粉丝名于PTT无法显示
因此于标题统一使用为LOVE;而内文则LOΛE与LOVE皆可。
★ 三、文章分类及标题格式 ★
1. 发文标题请依照:[分类] 标题,标题中之日期则统一为YYMMDD(以韩国时间为主)
^需有空格
2. 默认文章分类有 1.情报 2.新闻 3.照片 4.影音 5.社群 6.LOVE 7.心得 8.WO
(类别1至5之发文需有资讯、翻译来源,如为自行翻译也请在文章下方注明)
[情报]
包含官方公告、行程表、回归资讯等,相同行程之官方释出消息请于同篇内文
补充,回归资讯以一天一篇为主,若非官方行程但有新闻稿请附上原始来源。
[新闻]
内容须为经官方证实之新闻,若有类似内文之新闻,请于同篇文章中更新,
未经证实之小道消息请于置底闲聊文讨论,禁止单独发文。
[照片]
包含成员的官方图、新闻图、杂志、饭拍等,照片皆须注明来源。
[影音]
分享与NU'EST的相关影音时使用,相同内容之影片请于同篇文章中更新。
[社群]
所有官方经营之SNS皆使用此分类(提及NU'EST之SNS亦为适用此分类),同日SNS
请集中于一篇,多个来源于标题请以"/"分开 (如:IG/Twitter/FB)。
成员于官咖之发文则可独立发文
[心得]
适用与NU'EST有关之后记、心得文,发文字数不含标点符号需超过150字。
[LOVE]
自介文,请于标题打上ID,例如 [LOVE] ID 想打的标题(可省略)
[WO]
用于旼泫作为Wanna One成员时的相关发文。
[其他]
若无适当分类可以自行修改分类名称。中文两个字,英文四个字。
[专访]:NU'EST相关文字专访,包含网络媒体、杂志等。
[分享]:板友自行制作的物品分享。
[LIVE]:节目直播。
[公告]
此类别非板主禁止使用,违者得视为闹板。
分类错误请于24小时内更改
★ 四、发文及推文规范 ★
1. 禁止一行文,文章字数不包含签名档需30字以上,发文请充实内文
([照片]、[影音]、[社群]分类不受此规范)
2. 发文前请善用"/"搜寻是否已有相关文章
3. 请勿过度涉其他艺人及他板事务,提及时请适度并避免带有评论
4. 禁止注音文、简体字、幻想文、梦境文、18禁文(例如:色情、血腥暴力等)
5. 禁止任何营利行为及有营利性质的广告
6. 禁止谩骂、人身攻击、直接或间接影射、恶意比较含NU'EST在内之任何艺人或板友
7. 违反PTT站规
8. 无意义/具争议性或其他不适合发表于本板之内容
9. 如有赠送、交换(以官方商品、代言物品为主)等交易,需先来信询问板主,经板主认
可后尚可推发文,并注明已取得板主同意
违反以上规范之发文,板主得不另公告直接删除
推文若引起纷争,板主得不另公告锁文处理
★ 五、交易规范 ★
1. 交易范围以官方正版商品为主:
[交易] 贩售或征求,限定官方发售之商品
[合购] 除官方商品外,可合购NU'EST相关物品 (由板主认定)
[交换] 除官方商品外,小卡、海报、周边等亦可
[赠送] 除官方商品外,小卡、海报、周边等亦可,若赠送自制周边,请尊重智慧财产权
2. 发文请先来信告知板主详细内容,经板主认可后尚可发文。
3. 本板严禁任何营利行为,所有费用皆须透明化,禁止低价高售,亦请勿张贴拍卖网址。
4. 官方宣传品、赠品、非卖品等无法订价之商品禁止贩卖或征求。
5. 文章统一格式: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商品新旧状况、内容物及商品来源,若有请尽量附上照片
[交易价格] 不可高于原价
[交易方式] 面交-地点/邮寄-运费
[联络方式] 站内信/站外信箱/Line/...
[其它备注] 备注审核通过的板主ID,其余自由填写
★ 六、罚则 ★
1. 初犯者水桶7日,累犯者水桶30日,由板主认定情节重大者将加重处罚,最重将永久水
桶(期限以系统设定最大值为准)。
2. 初次违反板规而情节轻微非刻意者,板主可口头提醒或给予警告,再犯视同初犯处理。
3. 所有水桶或警告,板主皆应公告执行。
4. 凡遇本板可能违规案件,请以站内信方式向板主检举,并详述违规内容及理由。
5. 板规有未尽事宜、或遇特别状况,板主得临时补行公告应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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