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大大
1.有人知道 IMC (Integrate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
整个过程流程是什么吗?
它有哪些负面效应?
有例子吗?
2.大家对于杨渡先生在2015.5.27中时A14版一文中"文创不是“一种”产业"
Q1:大家对此篇内容之观点有什么想法或意见评论?
并且对于台湾在文创这块领域的症结点有什么需要改进或发展的方向?有没有其他管道?
Q2:对开放大陆市场有何益处及坏处?
Q3:文创背后牵扯到的层面有哪些?是政府补助太少?原因?与服贸协议之关联?
Q4:如果文创不是一种产业,那它是什么?
内文节录如下:
上次专栏写了文创的整体观,虽然触及一些主要问题,但最核心的两个观念仍未能说明
白,此即文化与产业。
先说被误解最多的“产业”。事实上,所谓“文化创意产业”,绝大多数人都谈“创意
”很少人愿意去谈产业,仿佛一谈,旧俗了,低了。但恰恰是产业,决定了文化与创意的
生死。
然而,现在的“文创产业”根本上就是许多种产业的合称,每一种产业有各自的特性与
市场,内容就非常分殊,不是一句话就能全包。
电影有电影的产业特性,从国内市场的拍片、制作、放映到回收都有一套系统。如果要
去大陆放映,更牵涉到“合拍”、“进口放映”等问题。这些都得一开始就搞定,不是边
拍边做就可以。当年《赛德克‧巴莱》拍到快完工了,送大陆审查,希望以“合拍”报批
,这样可以分多一点利润。但因片子已近完工,根本不可能重头开始用“合拍”报批。结
果只能以进口名义,修剪成短版放映。
而大陆现在动辄以上亿人民币来拍片的预算规模,期回收更难,一开始就算的精准,这和
台湾是完全不同的。但台湾电影市场最大的问题,恐怕还不是拍片,而是院线未完成售票
系统的电脑连线,以至于放映商收了多少,全靠人说了算。这样就导致投资者投入大,却
无法回收,谁还敢继续投资呢?
另一个问题是市场。电影电视的观众是有文化差异的。宫崎骏的电影在台湾风行一时,
与台湾观众熟悉日本文化有关。可是习惯好莱坞的美国观众却觉得其中没有飞天飞车英雄
,激不起美国孩子的兴趣,观众依然有限。所以影视市场还是有文化差异的。最明显的是语
言。英语市场广大,所以美剧、英剧大受欢迎。有人非常羡慕英国的创意产业发达,连公
共电视BBC的戏剧与新闻都可以行销全世界,却为曾想到它拥有全世界的英语大市场,所以
有足够资格培养出够水准的剧本撰写者、节目制作者、灯光、音效、导演等各种人才,然
后才有好节目。
现在大陆也是这样的大市场,所以“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可做大投资,而好
的连续剧,意即制作成本达到100、200万人民币,也是常有的是。它可以从一个省市,卖
到下一个省市,投资可以回收。但在台湾,有100万台币就很好了。这就是市场的差别,不
是什么政策可以改变的。政府在这里能做什么?该做的是和大陆协商,让大陆开放台湾的电
影电视可以进口大陆。
出版业也是一样,台湾亦一个开放的社会,大陆所有出版品都可以自由进口,但台湾
出版品却无法自由行销大陆,政府该做的是在服贸协议中,协商大陆开放市场,让台湾的
出版业者有出路。
以上所述,只是讲了影视与出版的一小部分,还不包刮广告、视觉艺术、设计、工艺
等。他们的创作、市场与通路迥异,各有天空。我想说明的是,每一种文化创意产业都有
它的独特性,有各自的市场与开拓方法,“一句文创产业”几条政策,就想解决所有问题
,根本不可能。
依照不同的创意产业领域,规划各自的政策方案,才是务实的解决之道。
以上问题恳请厉害的大大们为小的解答~~~ORZ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