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选举公告

楼主: peng0401 (阿彭)   2007-03-08 00:52:08
台湾大学进修学士班选举 公告
九十六年度中文系 外文系 历史系 法律系 企业管理系
进修部学生会会长兼系学会会长兼各系学生议员选举公告
一、选举种类:
(一) 学生会会长
(二) 各系系学会会长
(三) 各系学生议员
二、投票日期:
仅订于中华民国九十六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一)
三、候选人登记领表时间及应缴资料:
(一)领表及登记:
时间:九十六年三月七日(星期三)至九十六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五)
领取方式:各班班代及各系会长或学生议会议长、副议长、议员
※ 登记时间延长条件:
1. 学生会会长与系学会会长
若于登记时间内无人登记,则延长登记时间至九十六年四月四日18:30,并于九十六年四月五日18:00于进修部学生会办公室公告之。
2. 学生议员
若于登记时间内,登记人数未达应选名额二分之ㄧ,则延长登记时间至九十六年四月四日18:30,并于九十六年四月五日18:00于夜学生会办公室公告之。
(二)应缴资料:
1. 费用:
学生会会长候选人行政规费每人新台币300元
系学会会长候选人行政规费每人新台币200元
学生议会候选人行政规费每人新台币100元
2. 申请登记为候选人应缴文件:
A. 候选人登记表
B. 依选委会公布之格式填写之政见 (请填写完整)
C. 本人两吋脱帽半身光面正面照片2张
D. 本人学生证正反面影本一份
E. 本人照片电子档照片一份
3. 凡费用不足或表件不全者,皆不受理其登记之申请。登记时间截止后,
选委会得拒绝任何表件之增补或修改。
4. 登记并接受为候选人者,于登记时间截止前撤回登记者,不得再登记为
候选人。
5. 登记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登记。
四、选举执行委员会名单:
选委会召集人:彭仁鸿(历史二) 、谢濬如(中文二)
选务委员:曾彦瑞(历史二)王育德(法律一)许婷婷(法律二)古莉(中文一)陈暧玫(外文二)
五、应选进修部学生会会长人数:
职 称 总 额 应选名额 备 注
进修部
学生会会长 1 1
六、各系应选系学会会长人数:
系 名 总 额 应选名额 备 注
中文系 1 1
外文系 1 1
历史系 1 1
法律系 1 1
企业管理系 1 1
七、各系应选学生议员人数:
系 名 总 额 应选名额 备 注
中文系 3 3
外文系 3 3
历史系 3 3
法律系 3 3
企业管理系 3 3
* 依学生议会八十九年度下学期第一次会议通过学生会组织章程修正案规定:“各系学生议会之选区为中文、外文、历史、法律、企管,各选区学生议员名额固定,每系同为五人,其中各系一、二年级之班代表为必然代表,各年级一人,共两名,若该年级之班级数超过一班时,由该年级自行选举决定。其余三人由夜间部各系学生以普通、平等、直接、无记名方式票选产生,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
* 各系一、二年级不分区学生议会名单请各班级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班代表当选名单送至学生议会秘书处以便办理不分区学生议会登记。
八、候选人登记注意事项:
候选人号次抽签时间:九十六年四月二日18:00在进修部大楼1楼五系联合办公室举行,各候选人不得委托其他人代理抽签,若候选人逾时未到则由选委会代抽号次。
九、候选人当选最低门槛票数:
* 根据九十三学年度下学期第二次常会议通过学生会组织章程修正案第三章选举第二十四条修改如下:“开票之结果,学生会会长、系学会长选举以最高票为当选人,学生议会选举以按应选出之名额,以候选人得票比较多数者为当选人,票数相同时,以抽签决定之。若进修部各选举为同额竞选,以该选区选举人数的5%为当选门槛。”
十、以上公告如有错误,则以第二次公告补正
中华民国九十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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