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4月9日法律学院台电受电室更换高压设备

楼主: pbxa (总务处营缮组)   2016-03-23 10:52:01
停电通知□定期停电■紧急停电□临时停电 105年3月21日于营缮组
一、施工原因:法律学院台电受电室更换高压设备
二、连 络 人:国立台湾大学营缮组:郭元智技士3366-9831#27
       国立台湾大学配电室:3366-2224~6、0911-769831
三、施工单位: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陈昆宏:23788111-6725
四、停电时间:105年4月9日凌晨00:00时至105年4月9日凌晨04:00时止
五、停电范围:
(1)霖泽馆(单位:法律系、地下室停车场等)
(2)万才馆
(3)社会及社工馆(单位:社会系、社工系等)
(4)国家发展所大楼
(5)辛亥路大门岗哨
(6)新闻研究所
(7)计算机及资讯网络中心
(8)语文大楼(单位:语文中心、财团法人语言训练测验中心等)
(9)外语教学暨资源中心
(10)渔业科学馆、水产养殖池
(11)介宙馆(单位:社科院、政治系、经济系、地下室合作社、地下室停车场等)
六、请各权管单位务必通知各系所及相关单位
七、请计算机及资讯网络中心就停电范围备妥不断电之备用电源,以维系统正常运作。
八、请驻警队协助备查。
九、请各实验室避开停电期间作业或调整实验作业时间,如无法避免请及早
备妥备用电源。
十、请各馆舍于停电当日(晚)管制电梯,避免于停电时衍生意外事件。
十一、请各馆舍于停电当日前检查备用电源(发电机)之用油。
十二、请各馆舍及系所于停电前将用电设备电源关闭,或将设备插头拔离插座,
避免于恢复供电时之电压(流)突波,损及各设施(备)。
十三、请各学生宿舍加强宣导停电作业时间,以避免学生因停电而惊慌失措。
十四、若有停车场设施,请各馆舍及系所于停电前做好车辆进出管制。
十五、本“停电通知”刊登于校首页并于椰林BBS及总务处首页公告。
总务处营缮组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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