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台大杯报名总名单

楼主: stockhausen ( )   2013-04-24 00:22:46
推 y52126:以寄站内信 处理 谢谢 04/21 21:22
→ y52126:*已 04/21 21:23
推 yeadashone:你好,可以请问一下后续的结果吗?谢谢。 04/23 15:48
→ yeadashone:因为我觉得这篇文章说的满有道理的。 04/23 15:49
→ yeadashone:合报是为了顾及人数不足的系所,但合报后又拆成两队, 04/23 15:51
→ yeadashone:似乎有违本意? 04/23 15:51
推 leepei:同意楼上,这种影响所有系所权益的事情好像不应该私下处理? 04/23 17:31
为避免触犯法律,我无法将来信贴出来给各位
我只能大致总结校队方的想法如下:
1. 反正他们也不强,不会上升到拿走奖品的争议高度,也就算了
2. 因为是校队部分的疏失,不好意思损及这几个联队的权益,
所以就直接无视那些如果在比赛中遇到这些联队输了,
而本不该在这时被淘汰的队伍的权益,抱歉了你们比这些不强的队伍还弱,
是你活该倒楣
3. 这是历史共业,校队已经承认他们这个不合法的报名资格多年,
既然从以前至今没有多少人抗议,那就继续这样吧
作者: y52126 (小罗莉)   2013-04-21 21:22:00
以寄站内信 处理 谢谢*已
作者: yeadashone (chen)   2013-04-23 15:48:00
你好,可以请问一下后续的结果吗?谢谢。因为我觉得这篇文章说的满有道理的。合报是为了顾及人数不足的系所,但合报后又拆成两队,似乎有违本意?
作者: leepei (阿沛)   2013-04-23 17:31:00
同意楼上,这种影响所有系所权益的事情好像不应该私下处理?
作者: fish24685 (贝斯鱼:))   2013-04-24 01:15:00
但不能因为公布信件犯法,校队的想法就可以被你短短几行repo影响吧,要是误解了怎么办?当然也得请校队出面说明基本上我认为这些系应该是有一起练球的惯性(?)但是跟规则有冲突那就应该想个解决的方法
作者: jew710934 (Jew)   2013-04-24 02:18:00
推楼上
楼主: stockhausen ( )   2013-04-24 09:43:00
那不然我能怎么办?我不回这篇他们一定会装死啊......
作者: y52126 (小罗莉)   2013-04-24 13:04:00
目前已在协调处理这件事情
作者: librevie (平地有何可见)   2013-04-24 17:26:00
推一楼,要有明确的规则比较好。“强弱”不是理由。
作者: VVVV5556 (阳耀)   2013-04-24 19:59:00
正义魔人滚啦,看到就烦
作者: andrea791007 (Andrea)   2013-04-25 20:59:00
推一楼,你真的觉得用这种酸民的语气PO这些话出来会对事情有帮助?
作者: whalerealm (蓝色的鲸鱼)   2013-04-26 10:18:00
你不想违反法律 但我相信校队回信的用字一定不是这样说乱曲解别人的意思 小心违反法律^.<
作者: NemoYang ( )   2013-04-26 12:21:00
推一楼,这篇我相信是掺入绝大部份的个人情绪在里面,就我个人而言当初对赛程安有疑问,校队都在第一时间回复总召也是学生,要忙期中考大专杯,为何要如此咄咄逼人?既然校队都说会说明,就耐心等候,总要给他们时间讨论,毕竟这不是总召一个人的事,台大杯算是校队的历史共业,任何关于章程的讨论与改进都是要跟教练.学长姐讨论,同时学弟妹也要学习与传承,并不是总召单方面决定就好,我想你应该是没有担任过活动的干部吧?当初质疑捍卫自己权益的原意是很好,也可以让比赛章程更完善,但这篇已经完全是刻意让大家对校队有负面观感,奉劝原PO,有时间申请免洗ID引发笔战,还不如去好好练球喔~
作者: librevie (平地有何可见)   2013-04-26 12:33:00
推楼上。其实我觉得如何设定报名的资格与方式,能让台大杯更好、真正推广羽球运动,这是个好议题,值得大家讨论但如果是像这样申请免洗ID来中伤,毫无基本的尊重,那真的没有意义。
作者: yeadashone (chen)   2013-04-26 13:30:00
呃但像我当初客气的请教后续结果(2742篇),得到的站内信就是很官方的回答,而且意思是台大杯结束之后再说大家都客客气气的话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吧。
作者: librevie (平地有何可见)   2013-04-26 13:41:00
不过楼上在2748篇推文就蛮不客气的,在我看来该篇原po是陈述自身状况,也说了完全尊重决议,没必要说人家观念偏差之类的吧....
作者: yeadashone (chen)   2013-04-26 13:55:00
2748只针对个人不针对校队。你如果比较他和生技系的文章以及我各自在下面的推文,就知道我不客气是有原因的并非随便引战
作者: librevie (平地有何可见)   2013-04-26 14:04:00
文章我都有看,我觉得讲道理OK,说“一起练球”可以理解但是说“拆不开”不妥,其实实际情况是拆得开的。
作者: yeadashone (chen)   2013-04-26 14:07:00
生技是符合实质规定(打羽球的人不够)但不符合字面规定他们不论实质或字面都不符合规定,还可以大言不惭说
作者: librevie (平地有何可见)   2013-04-26 14:08:00
所以我可以同意y大的质疑,但没必要讲人家****吧?:)
作者: yeadashone (chen)   2013-04-26 14:08:00
拆不开啦 想给学弟妹练球啦。不知道要跟这种人客气啥
作者: yeadashone (chen)   2013-04-26 14:10:00
了解,谢谢你的提醒。或许我太偏颇了也说不定。
作者: librevie (平地有何可见)   2013-04-26 14:11:00
而且现在校队也还没公布最后的决议处理方式吧,不妨等校队公布决议,大家再来讨论。如果真的不能有共适,我觉得可以召开领队会议,诉诸各队代表共同决议。识
作者: dclmjrf (I'm hungry, I'm foolish)   2013-04-26 18:49:00
推楼上学长~
作者: leepei (阿沛)   2013-04-27 01:34:00
上面有位说校队承诺要说明,不过说要说明的时间点是在这篇之后而不是承诺说要说明之后po才咄咄逼人的吧?
作者: NemoYang ( )   2013-04-27 02:20:00
所以呢?所以就可以用带有攻击性的字眼?这跟校队什么时间点表明会处理没关系吧!?
作者: leepei (阿沛)   2013-04-27 20:41:00
我只是说你像是说他在校队说要说明后还闹事但其实并不是其他部分我没有要表示什么意见,也没说我赞同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