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重复录取往后的新增条款

楼主: james64 (丸仔)   2011-08-19 23:56:54
原po提出的是个好问题
以下一点想法分享一下
老实说
我觉得最简单的解决方式
便是校内转双辅提早放榜就好
举个例子
校内转双辅考试
就法律系而言是在7/2
比转学考早了一个礼拜
为何放榜却迟到转学考放榜过后
甚至到转考"报到"当天才放榜
而其他系考试时间上我不太晓得
但我想该何时把榜单公布应该很容易可以控制
我是觉得直接把两个放榜的日期对调
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这点学校去要求一下应该很容易
可能是一方面学校并没有很正视这问题
二来反应的声音并不强烈
去讨论公平与否太多主观的因素
跟个人的经验参杂在内
如同原po所说很难定义
但不可否认的校内转跟校外转真的有不一样的地方
无论准备上(校内转重多种系内排名,校外转多重专业科目)
或者录取后就读新的系的效果都有所不同
至少如同推文中提到
成绩计算这部分真的就很不一样
转学考可以让你像个新生一样
可以在不去办学分抵免的状况下
无所顾忌的重新修课
也不会有校内转重复修课不计入毕业学分的问题
所以在重榜的状况发生时
大多数的人可能会选择校内转(不用被当成新生去弄些有的没的)

基于上述的理由或者上榜生不同的背景
上榜生应该有选择的权利才对
我想学校没有立场介入重榜的人
该以何种身分转入新的学系
※ 引述《timtseng (Y')》之铭言:
: 各位转联会的学长姐们好:
: 有关于之前我问的重录录取一事,后来打电话去问了教务处
: 今年三位重复录取的同学,以确定皆使用转学的学籍入学
: 有关于学校只能柔性劝说这点,后来我们寄信给校长和教务处反应
: 并在几天之内得到回应
: 最快,将在明年简章审定的会议上,在转系和转学的规则方面
: 提出在简章内,"加注"台大校内学生在转系和转学同时录取时
: 学校有权强制以转系的学籍替该生注册入学
: 本身是外校的录取生我承认,也明白台大转学考是校内生也可以考的考试
: 我没有战意,但在不讨论私人因素的情况底下,能够尽量开放名额给外校生
: 好像,才是对双方比较公平的做法吧...
: 即便对所有人都公平的基准点,并不是很好定义.
: 无论之后学校是否会做任何动作
: 谨以此表达个人的想法,如有冒犯到任何人,我深感抱歉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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