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参加一位长辈告别式
路上坐车时间很长,刚好坐隔壁的学长是负责北医的崇德志工社
闲聊一阵后,聊到他们学弟妹们的出路
学长开玩笑的说,你们当医生前,先准备3000万!!
当时还一阵糊涂,学长只淡定的说,就之前的医疗纠纷,法官判医生赔三千万
理由是,既能让昏迷不醒的患者回复生命迹象,何以最后还是死亡?
因此判定医生过失致死。得赔偿生命及精神损失
学长说: 其实这个判决很乡愿,理应回到原点: 病患自己去撞电线杆,那要怎么救?
因此部份的医生,就算很有心,可能也会选择防卫性医疗,先自保,再救人!!
如此医生谁要当? 谁会愿意赌上自己的一生去"抢救"可能的生命?
这让我想起以前有一位玻璃娃娃,被好心的同学疏忽摔死,娃娃家长告他赔330万
最近法院判决家长胜诉,家长说是迟来的正义,然则那个同学家是低收入户,怎么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