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林匹克混排比赛
日期时间:暂定97年5月03、04日 上午8:00~下午6:00
若有更动由会在一周前公布
(雨备因时间问题改成 5/5(ㄧ) 5/6(二) 5/8(四) 5/9(五)
5/12(ㄧ) 5/13(二) ㄧ共六个晚上 1 8 : 0 0- 2 1 : 3 0)
地点:台大旧体室外女网场地(4)(5)(6)(7)
规则:
1、初赛采小组循环淘汰制。四强复赛则采单淘汰制。
2、参赛人员:每队六人,候补不限。比赛时至少须有3个女生在场上。
请注意:每一队成员禁止有重复报队,代打的情形。
3、每组比赛胜负采三战两胜制,第一局、第二局先达25分者获胜。第三局到达
八分者即换场,先达15分者获胜。每局皆有deuce,上限三十分。赛前由
裁判决定各队选场或选球办法。(即获胜前若双方比数只差一分,
则领先一方须比另一方再多得一分才算获胜)
4、球在一方球场中内传不得超过两次,第三次必须过网。
5、每队每局只能要求暂停两次,所有暂停时间为30秒。两局中间休息2分30秒。
6、发球触网过仍算成功.男生前排可以封网,但不得起跳攻击.女生不限制。
7、比赛时间开始十分钟内,若一方人数不足,即算弃权,
由另一方以2:0获胜
8、当场裁判由同组未出赛的队伍派出一人。
自四强赛以上,每场比赛商请 校队人员 做裁判主审和副审。
9、每队现役校队队员至多两位。
10、其余规则参照正式比赛
奖励: 第一名 600元
第二名 300元
第三名 100元
以及锦旗
报名费:一队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