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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SC (台湾大学学生代表会)
2016-12-18 22:36:01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 议程暨关系文书
受文者:如出、列席者
发文日期:2016年12月18日
发文字号:105学年度学议字第2016200022号
速别: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无
开会事由:105学年度第1会期第七次定期大会
开会时间: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18时30分
开会地点:本校新生教学馆103室
联络人:秘书长林君禅,[email protected],0978-163-392
出席者:文学院,吴音妮、高慕曦、刘昱辰、吴政融、周允梵、许哲榕、周安履、高浩凯
、郭兆翊;理学院,徐翊宸、黄泊羲、许皓云、许轩玮、顾文杰、陈育宏;社科学院,刘
哲铭、赵振辰、林冠亨、罗京、王亮中、廖俊翔、苏长庆、吴欣阳;医学院,罗瑞恩、黄
序立、洪敦昱;工学院,高章琛、张聿棨、林后维、薛沛宜、林冠廷、李欣庭;生农学院
,许予安、徐培瑄、刘昱佑;管理学院,林子期、彭子淇、何智凡、吴侑霖、姚旺廷;电
资院,林昱嘉;法律学院,萧奕翎、吴振宁、高运晅、林彦廷、杨子敬、林宇凡。
列席者:学生会长 吕姿燕、选委会主委 詹皓咏、财务部长 蔡佩玲、学生法院书记长
林宛潼。
议程
一、宣布开会。
二、认可本次定期大会议程。
三、确认会议公报。
(一)105-1会期第五次会议公报
四、本会报告事项
(一)主席报告
(二)本会各委员会报告
1. 校务委员会
2. 纪律委员会
3. 财务委员会
4. 活动委员会
5. 外务委员会
6. 教务委员会
7. 学务委员会
8. 总务委员会
9. 法制委员会
10. 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
(三)本会秘书处报告
(四)校级会议代表报告
1.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社团评鉴委员会106年度会议
2. 法规研究小组延长会议
3. 105-1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
4. 第二次国北教并校案评估小组会议
(五)学生代表加入或退出委员会报告
五、行政部门报告事项
六、学生代表质询
七、提案讨论
(一)105-1会期第一次特别大会追认案
(二)105-1社会科学院暨电资学院学生代表第二次选举特别预算案
(三)105-1会期学生会总预算案
(四)《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法规标准法》修正案
(五)《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十四条条文增修案
八、临时动议
九、自由发言
十、宣布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