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 104-2会期第五次定期大会公报

楼主: NTUSC (台湾大学学生代表会)   2016-05-25 12:09:18
未追认
公报
学生代表大会 104 学年度第 2 会期第五次定期大会
104 学年度学议字第 2015200017 号
时间:2016 年 5 月 10 日(二)18 时 46 分至 21 时 40 分。
地 点:本校新生教学馆 202 室。
出席者:文学院,许钧雅、吴家安、刘昱辰、吴政融、周允梵;理学院,黄泊羲、许轩玮;社科院,刘哲铭、林浩民、陈浩天、徐连毅、李政轩、林冠亨、曾靖容;医学院,辜柏耘、曾旭华、洪敦昱;工学院,陈伯玮、周维理、张聿棨、林后维、刘相涵;管学院,林子期、虞翔皓、陈彦霖;公卫院,张纮纶;电资院,高绍芳、邱柏元、杨正彦、黄维家;法学院,萧奕翎、吴振宁、高运晅。
出席者共 33 人。
缺席者:文学院,周安履、陈国荣、吴音妮、高慕曦;理学院,许皓云、吴宗锜、顾文杰、陈育宏;社科院,陈孟岑、赵振辰、罗京;医学院,何承翰;工学院,高章琛、骆建澄、曾郁翔、薛沛宜;生农院,侯瑞瑜、张家豪、戴劭芸、刘昱佑;管学院,林佳谕、胡则斌、林奕恬、方士玮、彭子淇、何智凡、吴侑霖;电资院,罗启仁、贾脉瑄;法学院,张晴雰。
缺席者共 29 人。
请假者:理学院,张祯晏;医学院,吴佳玲;电资院,林宗纬;法学院,许泽永。
请假者共 4 人。
主 席:议 长 高绍芳。
副议长 刘哲铭。
列席者:学生会会长 陈宣竹、内务副会长 郑婷尹、福利部部长 姜柏任、福利部副部长 陈香桦、选委会副主委 詹皓咏;本会研究处顾问被提名人 黄申、曾稚骅;学生法官被提名人 黎绍甯、林宛菱、许柏彦。
列席者共 10 人。
旁听者:法学院,周维智、刘庭懿;理学院,杨朝旭。
旁听者共 3 人。
纪 录:秘书长 林宗颖、副秘书长 王克维、秘书 王亮中、秘书 黄思嘉、秘书 林彦庭。
纪录共 5 人。
宣布开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 18 时 46 分)
认可本次定期大会议程
议长 高绍芳:将提案讨论第一案与第二案合并,改为学生代表大会研究处追加预算。
工学院 周维理:提出修正动议,将教务委员会报告移至校务委员会报告前。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修正动议进行表决。
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修正动议通过。
确认会议公报
工学院 周维理:提出修正动议,将王君禅修正名字为林君禅。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修正动议进行表决。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修正动议通过。
本会报告事项
一、主席报告:
议长 高绍芳:事项繁多,难以控时,质询案若超过八点半则需要加速。
二、秘书处报告:
秘书长 林宗颖:学代出缺勤纪录已经公告于粉专,
理学院 黄泊羲:NTUSC 版上公文一览与纪录是否于本学期持续更新?
答:本会期使用新文件更新,周五前可将其汇整至旧文件。
三、研究处报告:
主席 张纮纶:每次将于定期大会报告。
顾问 曾稚骅:目前为招募访员阶段,并会进行访谈训练及为期三周的访问,预计八常会进行汇整后的口头报告。然目前招募状况不理想,可能原因为报酬过低,被动招募等。希望能够提升预算、加强主动招募等以招募访员。
议长 高绍芳:可能原因为报酬过低,希望学代透过人脉担任访员。
文学院 周允梵:报酬部份,请学代拉人不适切,主因为低于市价,应调整报酬或计画。另,行前训练是否也需要对应报酬?应尽早讨论。
答:工会可以负担部分费用,希望提高报酬。人脉部分,当然希望主动联系能有帮助。访员训练部分,会再视情形调整。
主席 张纮纶:工会可以赞助,经费同样接受财委审查。
追问:财委不希望由其他组织进行支出,可能用捐款等方式较为合适。
主席 张纮纶:详细作法将会与财委进行讨论。
理学院 许轩玮:本笔经费需要送至学代会帐户,是否事先询问才财务部?
主席 张纮纶:尚未动作,故未能询问。
追问:捐款过程漫长,须考虑。另,工会需要开立收据报帐,是否可以?
会长 陈宣竹:关于捐赠,可以透过 401 帐户,学校捐赠。然而亦可以透过学生会中心帐户,不需报帐。
追问:将评估至何时?
答:本周确认招募状况后会再调整,将会在第二、三周后较为明朗。
主席 张纮纶:本周五前将通知财委。
追问:契约义务是否存在?是否送外委审查。
主席 张纮纶:是,将付外委审查。
顾问 黄申:由于之夜进行,进度较为延迟,将于 5/16 ~ 5/27 完成资料蒐集,进行报告。
主席 张纮纶:本处可能职权不清。内部提出想法为可为调阅资料专责机构,包括会议资料、过往历史等,如现行之研究案,详细将进行讨论。另,本处亦将帮助自治法规整理,提出意见书予法委。
文学院 周允梵:研究处于法委时关于主动部分有何种意见表达。
答:建议为研究案发动条件,包括委员会需要、大会决议、个别学代连署等。
理学院 黄泊羲:主动发起部分针对研究案限缩程度、界限较为不明,被动发起部分亦如是,为未有结论之争议。
议长 高绍芳:欢迎各位学代列席,给予建议。
文学院 周允梵:定位部分可能牵涉价值、立场等,因此主张与大会讨论。另,目前研究案发起部分是否有相关原则?
理学院 黄泊羲:目前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未有完整结论。
主席 张纮纶:是否能让更多学代参加讨论?
议长 高绍芳:希望回到委员会讨论,可召开校务委员会讨论。
追问:是否希望研究处提出修法方向?
理学院 黄泊羲:是,希望研究处提供看法。
四、本会各委员会报告
教务委员会报告,工学院 周维理:教委三个提案皆已经完成,也与福利部讨论如何提案。
议长 高绍芳于 19:23 将主席地位交予副议长 刘哲铭。
校务委员会报告,议长 高绍芳:校委推选两位校级委员会代表,日后将循职务进行分配。期中培力部分希望各委员会进行讨论。另,104-1 会期有会内委员会交接文件产出,希望各委员会开始进行交接报告。
副议长 刘哲铭于 19:27 将主席地位交予议长 高绍芳。
纪律委员会报告,副议长 刘哲铭:通过五常请假案,未能通过者原因为位于三天内请假。另,临时动议有学代提出出缺席纪录是否能图表化呈现及未报到字段设立与否,会于下次纪律委员会讨论。
秘书长 林宗颖:未报到与缺席之差别可进行讨论。
理学院 许轩玮:报到期限至何时?
秘书长 林宗颖:电子报到已经截止,目前只要出席常会即为报到。
公卫院 张纮纶:未报到比缺席更严重,不尊重职权。
文学院 周允梵:秘书处已经公布出缺勤资料,讨论内容应为可阅性。另,未报到可能要确认公报写法。
秘书长 林宗颖:未报到可能不被同学理解为何种情形。提出可否未报到、缺席同时列入字段?
理学院 许轩玮:未报到是否连公报都不必登名?
答:会于期间开纪委讨论,包括相关惩戒案。
理学院 黄泊羲:未报到与开会总额可能有资讯模糊疑虑。
议长 高绍芳:鼓励学代参加纪委讨论。
财务委员会报告,理学院 许轩玮:对于预决算法有意见之学代欢迎提出。
活动委员会报告,文学院 周允梵:收到学术部书面报告。
外务委员会报告,医学院 辜柏耘:对于对外关系条例有意见者欢迎提出。
学务委员会报告,社科院 林浩民:校级会议结果稍晚报告,宣传主席之意识报八十六期。
总务委员会报告,文学院 周允梵:讨论案件包括宿舍新建案讨论;废弃脚踏车处理之服务学习,或设置脚踏车回收点等鼓励回收机制;场地延长开放时间部分则交由福利部进行追踪;校内汽车超速部分,将针对出租车研拟办法;校园东区部分路段路况不理想,可能要等到工程结束,镇江楼路线亦将重新讨论。
理学院 许轩玮:环安卫部分会前会,工会针对委员比例协调中。
法制委员会报告,理学院 黄泊羲:联席会议讨论电子投票法规划,将规划两系统落实无记名投票;另一次会议则讨论:选罢法适用疑虑,包括远距投票、监督细则、工作进度传承文书等。文院延长登记部分看法不一,主要为合法性疑虑,不过仍希望让选委会有弹性空间。对外条例部分目前仍较模糊,未有明确节录,倾向规范报告义务程序。学代三法部分针对组织配置、加退委员会、校委组织检讨等亦进行讨论中。最后,选监任期有所疑虑,需再讨论。
理学院 许轩玮:电子投票细则是否应交由学生会订定?
答:法委针对选罢法调整,施行办法部分为向选委建议。
理学院 许轩玮:是否用选罢法来规范其余自治组织?
答:修法方向为让选委会更有法可循。应往契约方式进行。
理学院 许轩玮:修改研究处法规是否有反复之缺失?建议谨慎之。
答:修法来源考量不同。
主席 张纮纶:选监任期与学代任期可能冲突。
资讯委员会报告,管学院 虞翔皓:NTUSC 版文章截取程式已经写好,将交予秘书处。
议长 高绍芳:希望加速进度。
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报告,法学院 吴振宁:选举时程已经公布于粉专,请各位学代多多帮忙宣传。
五、校级会议代表报告:
104 学年度第 8 次校园规划小组委员会与会代表报告,文学院 周允梵:本次提案为宿舍兴建案,资料已经公布。争议点包括经费、床位、房型等。
104-2 社团辅导委员会与会代表报告,社科院 林浩民:主要为新社团成立案全数通过,采形式审查;并已完成社团评鉴修法,纳入学生会、学代会代表。
104-2 学务规章研修小组与会代表报告,社科院 林浩民:新增生理假与丧假相关规定,预计于 105 学年度实施。
议长 高绍芳于 20:08 将主席地位交予副议长 刘哲铭。
校务绩效说明会与会代表报告,议长 高绍芳:因应校长续任案,将会有临时校务会议。绩效会议部分包括校务概况、愿景以及目前挑战。目前进行包括调整招生策略、征才博览会、通识改革、弱势补助计画等。另,新宿舍之兴建希望达成大ㄧ皆能住宿之愿景。报告中亦有提到希望促进各学院之跨领域交流会议。目前兴建工程包括镇江楼、教二、卓越联合大楼、宇宙学大楼。
副议长 刘哲铭于 20:19 将主席地位交予议长 高绍芳。
六、学生代表加入及退出委员会报告
行政部门报告事项
会长 陈宣竹:脸书粉丝专页部分,学生会将依照活动性质进行不同规划,方式包括邀请抽奖、hashtag等。各式会务持续进行中,517 反恐同小游行欢迎学代参与。另,公关部讲座及人权讲座洽谈中。
内务副会长 郑婷尹:大学法公听会已经结束,即将开始实际行动。目前方向包括军警入校与退场、校务参与、学生自治与资讯公开。公听会部分新增意见包括希望能够保障自治独立性、学生代表之定义与加强院系定位。六月初将举办记者会希望议题扩散。
会长 陈宣竹:学术部讲座、台大总动员等活动也欢迎多多参与,文化部电影奖宣传中。
理学院 许轩玮:机械系事件后续为何?
答:目前未收到教务长回信,预计致电或拜访。
追问:若逾期打算有何行动?
答:尚未进行内部讨论。另,机械系官网已经移除道歉,可能有一定程度的逃避。
学生代表质询
一、会长质询
理学院 许轩玮:上次常会与学生法官之沟通是否有缺失?联系职责在哪位身上?
答:时间稍感,秘书长请本人协助联系法官,然而在四常当天才发现部分法官并未收到讯息。
秘书长 林宗颖:针对本案,秘书处应负起列席通知之责任,虽往常惯例为提案人帮助联系。虽通知有寄至法院书记处,但实质上无法通知到被提名人,应为本人疏失。
二、学生会福利部部长质询
工学院 张聿棨:合作推动学权实际行动为何?
答:先前提到下半学期可共同推动事项,为双方共同推动、联系之事项,采取常会报告,有兴趣之学代可以加入。
追问:具体方式为何?
答:已经尝试各种方式,包括列席委员会、学代列席部会等。学权议题上不区分行政、立法,以大家较为方便的方式进行。如先前社辅会以双方共同组成工作小组的方式进行,当然也包括校内异议性团体。
追问:上述议题是否可能组成小组?
答:目前为本人及教委主席,之后会加入部员及学代。
追问:明确期限为何?
答:明早与教委主席讨论结束后较为明确,欢迎学代共同合作。如福利部与性工坊亦是用同样之方式进行。
追问:是否承诺下次常会前召开工作小组?
答:三个议题部内讨论中,希望能够先知道哪些学代有兴趣推动,各位学代有兴趣也可以召开工作小组,以免耽误提案时程。
追问:如何决定推动哪些议题?
答:包括主动蒐集、接受同学申诉、衍伸议题发现等,若是议题进入,未能解决部内不会随意注销。
追问:议题较多元,哪些较重要?
答:检视议题需看其性质,包括是否为通案?则可能循处室讨论,若为校级法规则共同讨论。
追问:是否有学务、总务、教务特定分工?
答:无,视部员状况决定,回报对象为全部部员。
理学院 黄泊羲:上述议题是以个别学代有兴趣再行加入工作小组?是否不当?
答:相关议题推动在论述时需要工作小组讨论。
追问:觉得可惜,希望能有角色扮演等强化推动。略显消极。可以从学生自治法规找到积极可行之方式,是否有更具体方式?
答:进行方式通常为工作小组开会,不希望为邀请加入,而是共同组成。两会部分互动部分并非知会。另,工作小组之方式也是让开会更有效率,部分学代可能也对特定议题较有兴趣,相关方式可再讨论。最后,学权为对外事项,亦无法帮往后部长进行承诺。
追问:论点矛盾,席次灵活运用可能被框架,略显可惜。如列席、筛选议题等,希望能与学代会分立委员会良好合作。
答:针对领域部分,应推动普遍之学权意识,也不应针对特定议题进行筛选,目前部内有议题即会处理。组织部分可能进行内部讨论,目前已经进入培训期。
会长 陈宣竹:席次部分可能有误解,两席次可共同合作。福利部有长期之社团化脉络,工作小组成立之原因为须共同面对校方,彼此分工等较为合适。
追问:列席可能对于长期合作较为良好。
副部长 陈香桦:议题可能难以进行领域切割,分工对于部内并非良好方式。
文学院 周允梵:以总务委员会主席发言,进行说明现行方式,若学代对于相关事务有兴趣,建议先参加委员会,或列席福利部会。组织现行运作模式与脉络可能需要先被了解,目前三委员会已与福利部交流,也不应强迫福利部接纳学代会架构,双方资讯可进行交流,集合力量。另,现行合作本人亦不认为现行合作有消极之状况,或许也可以从学代会内部做起。
理学院 黄泊羲:以学委身份发言,方才并非强迫福利部改变,可能有不同方式使学代会参与更多或更顺利,用意为此。
社科院 刘哲铭:提问,质询阶段是否仍为原质询范围?另,学代会或个别学代能动性竟然要靠福利部帮助,是否应于此讨论?
议长 高绍芳:不裁定是否超过质询范围。假若超过原质询之范围于议事规则皆为可行。
社科院 林冠亨:会议记录释出进度为何?
答:因周末部长、秘书因身体不适与之夜关系,近期会转教学代会。
追问:场地延长开放调查或征询方式为何?
文学院 周允梵:权宜问题,本问题与质询案无关,应另寻讨论。
议长 高绍芳:超出质询范围是没有问题的。
理学院 许轩玮:权宜问题,按惯例以质询问题提问,不应追加无关提问。
社科院 林冠亨:结束质询阶段。
提案讨论
一、学生会会长追加预算案:
会长 陈宣竹:因应财务平衡,包括拨出、拨入费用,是为同一款项。
社科院 刘哲铭:提议迳付二读。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是否迳付二读进行表决。
赞成 15 票,反对 0 票,本案迳付二读。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进行二读表决。
赞成 15 票,反对 0 票,本案二读通过。
理学院 黄泊羲:提议迳付三读。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是否迳付三读进行表决。
赞成 15 票,反对 0 票,本案迳付三读。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进行三读表决。
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本案三读通过。
二、学生代表大会追加预算案
(本案与第一案合并进行)
三、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创制复决暨公民投票办法修正案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进行三读表决。
赞成 17 票,反对 0 票,本案三读通过。
四、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案
法学院 吴振宁:提出延期动议,将本案延期至第六次定期大会。
社科院 林冠亨:希望排到较前面之议程,本案已经延期乙次。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是否延期进行表决。
赞成 16 票,反对 0 票,本案延期。
五、104-2 会期第五次法制委员会追认案
理学院 黄泊羲:通知寄发送出,前夕未能确认。
秘书长 林宗颖:应为本人疏失,未能详看讯息。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追认案进行表决。
赞成 15 票,反对 0 票,追认案通过
临时动议
理学院 黄泊羲:提出抽出动议,抽出全部上次常会搁置之法官同意案。
会长 陈宣竹:目前有三位法官出席,先请法官自我介绍,再进行提问。
法官被提名人 黎绍甯:目前就读财税法组二年级,律师高考及格。曾任法扶文书。
法官被提名人 许柏彦:目前就读法研所民法组一年级,司法官特考、律师高考及格。
法官被提名人 林宛菱:目前就读法研所民法组二年级,律师高考及格。
会长 陈宣竹:法官被提名人高国祐为法律系司法组四年级,曾任学生法院书记长。法官被提名人高稹为法研所公法组,律师高考及格。
社科院 刘哲铭:针对前法官所提及解释案各国判例使用是否可以作为标准进行提问?可能包括美国之宪法解释案等,或仍应待个案进行处理?
法官被提名人 黎绍甯:审查标准有长远发展,目前有部分可依循判准,然个案因素可能复杂,须作综合判断,须回归个案。
法官被提名人 许柏彦:鉴于多样性与特殊性,可能难以建立基准,认为需要视具体个案进行审理。另,审理基准是否告知当事人较为重要。
法官被提名人 林宛菱:原则同意前两位法官看法,解释案源的确不够充足,每次个案形塑之标准可作为往后基准,惟不应建立预先基准。
社科院 林冠亨:部分个案可能涉及政治问题,对于是否为政治问题是否有判断基准?可否举例说明?
法官被提名人 黎绍甯:向来大法官见解倾向不进行干涉,然后期学术与实务见解有所调整,不涉入可能有司法怠惰行为。可能采取降低审查密度,然不会完全不介入。具体案例应基于功能最适观点,以此进行判断
法官被提名人 林宛菱:可以想像为两会就职权进行更动,然目前讨论较为空泛,仍应等案例出现进行判断。
法官被提名人 许柏彦:此问题本身较难以区别,可能难以于是前划定标准,亦不应规避解释。如释字十一号,规程之政治问题可以透过司法解释。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任命同意案进行无记名表决。
法官被提名人黎绍甯:赞成 17 票,反对 1 票,废票 2 票。
法官被提名人许柏彦:赞成 17 票,反对 1 票,废票 2 票。
法官被提名人林宛菱:赞成 17 票,反对 1 票,废票 2 票。
法官被提名人高国祐:赞成 17 票,反对 2 票,废票 1 票。
法官被提名人高 稹:赞成 17 票,反对 2 票,废票 1 票。
法官任命同意案全数通过。
副议长 刘哲铭:提议追认第五次纪律委员会。
秘书长 林宗颖:因本人本周较为忙碌晚发。
理学院 黄泊羲:晚发原因似与群组认知不同。
秘书长 林宗颖:应为主席晚给议程。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追认案进行表决。
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追认案通过。
自由发言
理学院 许轩玮:按职权行使法,不应质询与无关事项。另,方才校务报告应浓缩重点。
理学院 黄泊羲:应提出申诉动议。
宣布散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 21 时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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