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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lly3321 (雨苍)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台南市的耻辱:议会阻止录音录影外流
时间: Sun Nov 16 21:24:14 2014
选举将至,两周后即将举行市议员的选举。但本届台南市议会却有件台南市民都应
该记得的耻辱。
2014年5月23日,台南市议会国民党党团书记长洪玉凤暨党籍议员召开记者会,呼吁
议长赖美惠保护每位议员的质询影音档案,维持行政中立。会后并亲自率同议员林
美燕、林燕祝、曾培雅、黄丽招、卢昆福、林全忠、蔡玉枝到议长室向议长赖美惠
表达心声,获议长同意并将列入提案修订“台南市议会录影、录音管理规则”。
http://i.imgur.com/GuP4CMg.jpg
记者会照片
修正后的台南市议会录影、录音管理规则内,明确写着“本会议员得转录,播放其
个人之录影、录音。但非经征得其 他发言议员之同意,不得录播放、笔记或转录其
他议员在会议中发言之录影、录音。本会讨论议案之录影、录音均不得转录。”,
对一般民众则规范“会外人员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不得要求播放或观看本会有关会
议进行之录影、录音”、“开会过程制作之录音档、录影带或DVD,除经议长许可外
,均不得携出会外”。
新闻内称,洪玉凤与议员们担心会在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下,相关质询内容迳为流
出,可能遭有心人士在没有全程转述下断章取义或自行剪辑,不仅可能对当事人产
生危害或负面影响,甚而涉及议员言论自主权。
这是什么理由?首先,将会议影像公开上网,会影响议员的言论自主吗?在会议上,
议员一样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只是让选民有一个监督、了解议员行为的管道而已。
如果议员自己在会议上发表稀奇古怪的言论遭到批评,只是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起责
任而已,他一样可以说出这些话,并不会伤害议员的“言论自由”。
后面洪玉凤还提到,公开录音录影会伤害议员的“言论免责权”,但“言论免责权”
的内容是“民意代表对于有关会议事项所为之言论及表决,对外不负责任”,是为
了“保障民意代表受人民付托之职务地位,并避免立法机关之功能遭致其他国家机
关之干扰而受影响”。也就是说,言论免责权的行使对象是国家机关,而不是人民。
如果把言论免责权延伸到“议员发言不必对民众负责”、“议员对言论自由影像档
可自行处分,不必接受人民监督”,是非常荒唐的恶意曲解。我认为这些议员只是
拿“言论自由”、“言论免责权”当幌子,事实上就是逃避台南市民的监督。台南
人,你能不生气吗?
我个人在此强烈呼吁台南市的选民,请不要投票给这些逃避市民监督,阻碍议事录
影公开的议员。
由于台南市议会尚未公布会议记录,不知道有哪些议员投下同意票。目前根据新闻
图片及内文,以及修改提案可知道的议员有:
赖美惠(提案修改者,议长),代表民主进步党参选“后壁、白河、东山区”。
洪玉凤(带头开记者会者,国民党团书记长),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中西区”。
林美燕,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南区”
蔡淑惠,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南区”(新闻内没写,但在桌上名牌有她)
林燕祝,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新市、永康区”
曾培雅,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东区”
陈文科,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东区”(新闻内没写,但在桌上名牌有他)
黄丽招,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安南区”
卢昆福,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安平区”
林全忠,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大内、山上、新化区”
蔡玉枝,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平地原住民”
请大家帮忙分享,一起阻止这些大开民主倒车的议员当选!我已经请朋友印制传单,
可以的话请帮忙印制分发,谢谢!
传单下载:
http://bit.ly/1ENlrIb
http://bit.ly/1xH1i46
http://i.imgur.com/p2snRlq.jpg
参考资料:
议员投票指南:台南市议员参选人名单
http://councils.g0v.tw/candidates/2014/台南市/
修正通过的台南市议会录影、录音管理规则草案:
http://bit.ly/1y6UDP5
现行录影、录音管理规则
http://www.tncc.gov.tw/DC.asp?nsub=L0A900
相关新闻:议员要求质询影片不外流 网友:怕什么?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15549
国民党记者会
http://goo.gl/px1pRK
评论:《多元思维》当市议会问政即将黑箱化 市民岂能沉默!?
http://on.fb.me/1yJxvpN
台南市议会录影、录音管理规则
第一条 台南市议会(以下简称本会)为加强议场录影、录音之管理,特订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本会于大会期间在议事厅进行之议程应制作录影、录音,其余除必要
议程外仅制作录音。
第三条 本会开会过程所制作之录影带、DVD或录音档得于本会网站或委托有线
电视播放。其余未经公开播放之录影、录音,除经议长许可外,不得
携出会外或外借。
第四条 本会议员得在会内观看或听取本人发言之录影、录音。
第五条 本会议员得转录,播放其个人之录影、录音。但非经征得其他发言议
员之同意,不得录播放、笔记或转录其他议员在会议中发言之录影、
录音。本会讨论议案之录影、录音均不得转录。
质询组议员共同要求时得转录、播放其等之录影、录音。
第六条 会外人员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不得要求播放或观看本会有关会议进行
之录影、录音。
第七条 本会开会时除职司录影、录音人员外,新闻媒体得在议场录影、录音。
但如影响议事进行,主席得制止之。
第八条 经转录之录影带、DVD或录音档,对外播放或播映,其责任应由播放或
播映者自行负责。
第九条 本会开会录影、录音保存三十年。
第十条 本规则自发布日施行。
http://bit.ly/1EMBofP
附注:我原本还想要论述“民进党议员30分钟一读通过市政府预算”一事,但后
续搜寻资料发现,国民党议员在之前的两周严审预算,导致民进党不满。10月9日
当天是联审最后一天,民进党甲级动员议员到场护航,国民党只有一人在场,导
致预算于30分钟内草率通过。这件事情上,国民党如果要严审,就应当多人在场
且认真审查,但之前审查的两周几乎都只有卢昆福在场,且似乎有以各种手段拖
延预算审查(例如刻意清点人数导致流会),似乎是刻意延宕;民进党则是草率
通过,两方都有应当负起的责任。在此注记此事,请大家可作为投票支持议员的
参考。
参考资料: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12862808.A.E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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