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杯于3/5 场三的比赛
植昆联队vs会计B (本人是植昆联队)
对于裁判的判决,有几球存有疑虑..
虽然在当时队长未向裁判反映,但事后我越想越有疑虑
因此想在这边问清楚标准,之后的比赛才好遵从..
状况是在outside-in的时候 (以下为模拟状况,并不完全是实际发生)
状况一
对方第三球由标竿外的空间击回我方场区
我方球员认为球已出界,没有击球就让球落地,球落在场内
裁判吹对方得分,
状况二
对方第三球由标竿外的空间击回我方场区
我方球员将球接起来,球没有落地
裁判吹我方得分
状况三
对方第三球由标竿外空间击回我方场区
我方球员球员将球接起来,球没有落地
裁判没有判决动作,比赛继续进行
想在此请教,状况一二三中,
帮台大杯吹裁判的同学们认为何者是正确的?
就我本人的认知是状况二是正确的
在查询规则后,本人的解读是
在合法击球次数后球全体或部分由有效空间(标竿及其延伸线外,球网下方等)以外
越过球网的平面延伸,球即算出界
无论对方有无击球,也无论球的落点于场内或场外,都算出界
除非在合法击球次数内,球员以不接触对方场区的方式,
将球由有效空间以外的空间打回去
还麻烦台大杯的工作人员与裁判们给予清楚的规则解释
方便我们遵守,谢谢!
在此也再度感谢辛苦的台大杯工作人员与裁判的同学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