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opy (Mo)
2017-10-27 16:50:44一、名额: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学历为大学(含)以上。
(二)熟悉电脑操作并具备文书作业处理能力。
(三)具备耐心、细心、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并能与人合作之人格特质。
(四)经录取后一年内须取得教育部校安专责人员证书。
三、工作项目:
(一)负责本校总值日官轮值。
(二)负责学生意外(偶发)事件处理及通报(学生急病送医、校内外车祸事件、
学生间纠纷调处、特殊境遇学生辅导)。
(三)负责校园安全、学生生活辅导等相关工作。
(四)分工办理学生兵役、防灾教育、赁居、紫锥花、交通安全宣导等学务处相关
业务。
(五)其他相关临时交办事项。
四、工作地点: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四段一号校园安全中心(第二行政大楼2楼)
五、待遇:月薪31621元至 33784元(视是否符合本校约用工作人员管理要点第12点
第2、3项之年资提叙条件而定)
六、应征之检具文件:
(一)约用工作人员履历表【请至人事室首页常用表单→综合业务组→约用人员→约
用工作人员履历表
(http://www.personnel.ntu.edu.tw/table4/70032.doc)
(二)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影本
(三)身分证影本
(四)其他可资证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以上资料请以A4纸张装订为原则,请于期限内挂号邮寄(以邮戳为凭)或专人送达至台北
市大安区罗斯福路四段一号校园安全中心郭浄凌收。信封请注明应征约用人员(干事)。
七、甄试方式:经资格审查择优另行通知面试(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八、收件截止日:11月6日(以邮戳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