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图书馆行政组诚征学生生活学习助学金学生

楼主: NTULibrary (台大图书馆)   2016-02-15 16:22:22
【服务学习地点】国立台湾大学总图书馆行政组(台北市罗斯福路四段1号)
【服务学习内容】
◎出席期初说明会。
◎接听电话、柜台咨询服务、门禁管理。
◎学习图书馆长期置物柜租用作业之流程与操作方式,协助同学申办。
◎国内外公务邮件传递、文书处理作业。
◎期末缴交知识讲堂观赏心得及反思报告。
【服务学习时间】
◎105/3/1-105/6/30止,每月最高40小时。
◎固定每周一、周四、周五13:00-16:00或17:00。
【参与服务学习条件】
◎台大在学学生,且具有中华民国国籍或侨生身份之非在职生,性别不拘。
◎准时、细心、耐心、积极、负责,未在本校其他单位领有学生生活学习助学金。
◎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达60分或GPA1.70以上(新生、转学生、论文撰写阶段学生除外
)。
◎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万元以下。但符合以下情况得提出证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1.家庭遭逢变故或有亲人重病,影响家庭收入。
2.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读。
3.单亲家庭。
4.学生本人学费及生活费来源主要系贷款。
5.经学习单位晤谈,认定确有经济困难。
◎未尽事项依国立台湾大学学生生活学习助学金设置要点规定办理。
【服务学习评量期】一个月(照常核给生活学习助学金)。
◎评量标准:准时、工作态度、配合度、出勤稳定度等。
【服务学习奖励金额】依校方规定,每月6000元。
【需求人数】1名(另备取1名)。
【联络方式】王小姐weianne@ntu.edu.tw(邮件主旨请注明“申请生活学习助学金:姓名
”)。
【申请方式】
◎请于105/2/22(一)前将“个人简历”E-mail至weianne@ntu.edu.tw王小姐。
◎邮件主旨请注明“申请生活学习助学金:姓名”。
◎个人简历请注明:姓名、系级、E-mail、照片、联络电话、每周可服务学习时段。
◎符合需求者将视情形以E-mail通知面试,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能长期服务学者优先录取,录取者评量1个月,不适任者立即替换。
◎若有任何问题请以email联系。未经安排面试时间,请勿自行当面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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