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
关于校外人士进图书馆的规定为本馆阅览规则第四条:
“…校外人士个人书籍及背包不得携入馆内,须存放于
本馆地下室置物柜中…”,是因为大学图书馆以服务校
内教职员工学生为优先,提供借阅馆藏、查询资料、及
课业自习等服务,同时亦欢迎校外读者前来查阅利用馆
藏资料。
本馆曾开放校外人士可携带个人书籍及背包入馆,结果
阅览区变成自习场所,每日 200张供校外读者换证入馆
之临时阅览证,往往在中午以前就换完,之后开始大排
长龙,不仅让真正查阅资料的读者找不到阅览席位,甚
至必须排队等候多时才能入馆。
故为保障校外读者入馆查阅资料权利,在校外读者建议
下修订阅览规则第四条规定,校外人士之个人书籍及背
包不得携入馆内。
据此,本馆人员会跟校外人士说明进馆前需将背包等物
品寄放在置物柜中,为本馆人员职责所在。经约谈柜台
值班人员,由于您的亲友是属于校外人士,值班人员起
初并不知晓 2个背包皆属于您的个人物品,因此提醒需
将背包需寄放在地下室置物柜,而在沟通的过程中,值
班人员的态度及语气让您们产生负面观感印象,本馆在
此向您们郑重致歉,同时会虚心检讨及加强柜台服务人
员的训练。
国立台湾大学图书馆 阅览组流通股 敬启
电话:02-33662353
Email:tulcir@ntu.edu.tw
※ 引述《evis (To Fight For The Right)》之铭言:
: 缘本人系新学年新生,已参加过研究生图书馆导览,于102年9月3日下午六时许,邀甫回国度过暑假之表弟到校参观。
: 讵料,入口管理员于表弟填完资料欲换证之际,撇见本人身上有2个包,竟大声喝斥其应将个人物品锁至地下室,否则将牵连受罚。兹查,该二只包包确属本人使用,一为侧背,一为斜背,胥同Prada品牌。且入馆参观约40分钟即旋即离开,并未有馆理员怀疑之不法情事。
: 基于上情,该二管理员最后已非常严厉的语气告知罚则,且以极恶劣的语气称:“随便你”及眼神凶狠。造成家人身心受创,渠等对于本人家属非常不友善,本人亦感到非常失礼,爰请贵馆查明妥处,否则将另循其他管道救济,藉维权益,是所至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