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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quirrel0105 (笨松鼠) 看板: NTU
标题: [校园] 102-2学生自治联合选举 选举公告一
时间: Mon Apr 21 17:56:21 2014
一、 选举种类:学生会会长、各学院学生代表、(共同协办项目:研究生协会会长、
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社会科学院学生会会长、管理学院学生
会会长、法律学院学生会会长、医学系系学会会长、及其他至公报发
出日尚未完成接洽单位,将另行通知)
二、 投票日期:谨订于中华民国 一百零三 年 五 月 二十八 日举办
三、 应选名额及保障名额 (共同协办以各主管单位章程为准)
学生会会长:1名
各学院学生代表如下表:
学院 选举人总数 总额 应选名额
文学院 2,961 12 6
理学院 3,006 12 6
社会科学院 2,916 12 6
医学院 3,265 13 7
工学院 4,781 19 9
生物资源暨农学院 3,811 15 8
管理学院 3,642 14 7
公共卫生学院 696 3 2
电机资讯学院 3,637 14 7
法律学院 1,461 6 3
生命科学院 1,232 5 3
研究生协会会长:1名
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99名
社会科学院学生会会长:1名
管理学院学生会会长:1名
法律学院学生会会长:1名
医学系系学会会长:1名
四、 候选人登记时间、应缴交之资料及费用
甲、 时间:民国 一百零三 年 四 月 二十一 日至 五 月 四 日
乙、 应缴交之资料:请于期间内至 ( http://ntustudents.org/site/candidate )
下载表单,并寄至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电子邮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丙、 应缴交之费用:本次选举无须报名费亦无须保证金
丁、 延长登记事项
i. 选举登记期间截止后,该学院登记参选人数未达应选人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得向
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提出延长登记。
ii. 选举登记期间截止后,学生会长登记参选人数不足额或同额时,得向选举罢免执
行委员会提出延长登记。
iii. 延长登记应于期间内向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提出登记申请,其余注意事项与一般
登记同。
iv. 共同协办项目不受上述登记期间之限制,惟该主管机关提出异议者,不在此限。
五、 选举罢面执行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委:刘司捷
副主委:张哲豪
委员 (依姓氏别排列):
宋方妤
吴懿纯
施韦廷
许昱捷
张永梁
张斐昕
潘威佑
六、 候选人应注意事项
甲、 本校在学学生皆有选举权。
乙、 选举罢免执行委员、选举罢免监察委员或选务员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丙、 候选人号次抽签由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自为之,不另行公开办理。
丁、 竞选期为选举公告二发布至 五 月 二十七 日,非竞选期间不得从事竞选活动。
戊、 凡表件不全者,皆不受理其登记之申请。登记时间截止后除有延长登记事由选委
会应拒绝任何表件之增补或修改。凡经申请登记核准为候选人者,不得撤回其申
请。
七、 其他应注意事项
甲、 相关讯息可参考ptt台大学生会NTUSA版、Facebook台大学生会选举罢免执行委员
会( https://www.facebook.com/NTUVote )或选举登记网页
( http://ntustudents.org/site/candida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