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侨生毕业、休学或延毕者居留效期最新规定

楼主: carrotoast (狗日)   2009-06-02 22:51:14
唉唷,你应该先注册结婚,这样就可以以依亲的方式留下来啦
没有居留的问题,就可以到处打工啦,还怕赚不到钱?
※ 引述《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之铭言:
: ※ 引述《ntugocs (台大侨生辅导室)》之铭言:
: : 同学好
: : 该规定所指的延毕生系指‘大五结束后(即已完成延毕) ’的同学
: 让我来说明一下亲身经历:
: 我是香港侨生,去年延毕毕业后,到入出境事务处申请延期
: 他说不给延 只发一张"单次出境証" 需于3个月内出境 (还是4个月 忘了)
: 因我女朋友是本地人 只好先出境 再以短期居留的方式留下来
: 短期居留为一次3个月 可延一次 意即最少半年要出境一次 (贵)
: 以上
: 然而...勉强留下来会有很大的压力
: 1.不能工作 → 没工作就没钱 →没钱就不用想结婚 →不用想结婚就没身份証
: │ │
: ╰──────────────────────────────╯
: 一直循环..到最后 还是会被迫因为现实问题而放弃恋情 回香港. > <!!
: 陈水扁 我狠阿!!!!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   2009-06-03 02:24:00
.......这样只会又一个遗憾的家庭吧 = =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09-06-03 11:08:00
-..- 没钱 那个女生敢嫁
作者: houstonalex (HAC)   2009-06-05 20:17:00
眞情敌不过现实(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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