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百零一学年度国立台湾大学电机工程学会改选会长一名。
任期自中华民国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
二、投票日期:
定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二年七月八日(周一)零时零分至七月十日(周三)
二十三时五十九分。以PTT时间为准。
三、投票规则:
以系学会网站之系统进行不记名投票,网站由现任电机系学会资讯部长
进行管理。投票资讯完全保密,选举进行中也不会公开投票状况及相关资讯。
选举人以电机系大学部学生为限,含应届毕业生(b98)。
四、会长候选人资格:
凡台大电机系学生,不限年级,只要有服务热诚及意愿者即有参与选举权利。
五、会长候选人登记:
即日起开始接受登记,至七月五日(周五)晚上十一点五十九分截止
候选人请站内信现任会长。
登记时必须提交正副会长候选人以及竞选政见。
宣传期即日开始。
六、选举规则:
Ⅰ.多人选举规则
获得相对多数票数者当选为新任系学会会长。如遇两组或多组候选人因票数
相同而无法决定,则相同票数候选人于投票日翌日再次举行第二次投票。
Ⅱ.单人选举规则
若只有一组候选人,则圈选赞成与反对两项。
若赞成票多于反对票,则此组候选人当选为新任会长。
若反对票多于或与赞成票票数相同者,交由原任系学会开会另作决定。
且系学会保留会长最终决定权。
七、宣传规则
Ⅰ.宣传期间各组候选人所进行宣传方式不限,以不妨害系馆整洁及秩
序为原则。
Ⅱ.宣传期间如有必要张贴海报,须经系学会盖会章以示核可,并经学
会指示张贴。
Ⅲ.宣传期间应尽量避免对他组候选人的攻击言论,以不伤系上同学间
和气为原则。
Ⅳ.在宣传期过后各组候选人需将宣传文件清理干净,以维持系馆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