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系学会公告] 系学会会长改选 选举公告

楼主: mhnp1580 (小路尼)   2013-05-30 12:04:43
一、一百零一学年度国立台湾大学电机工程学会改选会长一名。
  任期自中华民国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止。
二、投票日期:
定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一日(周二)上午九时十分至下午五时整
  以PTT时间为准。
三、投票规则:
于博理馆地下室系学会前走廊领票,变电室内进行不记名投票。
投票场所(系学会前走廊及变电室)除投票人及选务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逗留。
领票纪录不公开,将由选务人员记录。
下午五点整立即在系学会走廊前进行公开无记名开票。
投票日由原任学会干部担任选务人员。
选举人以电机系大学部学生为限,必须本人携带盖有该年度注册章之学生证方得领票
选务人员可在非值班时间参与投票。
四、会长候选人资格:
凡台大电机系学生,不限年级,只要有服务热诚及意愿者即有参与选举权利。
五、会长候选人登记:
即日起开始接受登记,至六月五日(周三)晚上十一点五十九分截止
候选人请至系学会洽驻办人员,或站内信现任会长。
登记时必须提交正副会长候选人以及竞选政见。
宣传期即日开始。
六、选举规则:
Ⅰ.多人选举规则
若有多组候选人角逐,总票数需达一百八十票(废票不计),始为有效选举。
若未达一百八十票,则选举无效。
由原任系学会开会决定,且系学会保留会长最终决定权。
若为有效选举,则由获得
相对多数票数者当选为新任系学会会长。如遇两组或多组候选人因票数
相同而无法决定,则相同票数候选人于投票日后择日再次举行第二次投票。
Ⅱ.单人选举规则
若只有一组候选人,则圈选赞成与反对两项。若总票数达一百八十票(废票不计),
且赞成票多于反对票,则此组候选人当选为新任会长。若总票
数未达一百八十票(废票不计),或是虽达一百八十票(废票不计),
但反对票多于或与赞成票票数相同者,交由原任系学会开会另作决定。
且系学会保留会长最终决定权。
七、宣传规则
Ⅰ.宣传期间各组候选人所进行宣传方式不限,以不妨害系馆整洁及秩
序为原则。
Ⅱ.宣传期间如有必要张贴海报,须经系学会盖会章以示核可,并经学
会指示张贴。
Ⅲ.宣传期间应尽量避免对他组候选人的攻击言论,以不伤系上同学间
和气为原则。
Ⅳ.在宣传期过后各组候选人需将宣传文件清理干净,以维持系馆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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